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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补正过程中常见问题大盘点

发布日期:2018-08-27 作者: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商标注册并非一帆风顺,有时候在注册过程中会因为申请文件不符合相关规范而受到商标局发放的《商标补正通知书》,商标补正流程就是收到商标局补正通知书后,需要进行的一系列补正行为,商标申请人需按照通知书内容进行商标补正流程,使之符合规定要求后被受理,否则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商标申请


《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18条规定,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因此,商标补正很重要,申请人收到商标补正通知书应该要特别重视。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和处理商标补正,赛贝知识产权平台整理了商标注册申请补正流程中的十个常见问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我收到了补正通知书,该怎么补正?还需要再缴纳费用吗?


补正通知书中已列出要求补正的事项,补正通知书背面有详细的“关于商品/服务项目补正的说明”,申请人应当按照补正要求和说明进行填写,并寄回。回复补正不需要缴纳费用。


2.商标图样补正时,需要贴图样吗?


是否需要粘贴图样,应当根据补正事项判断。如果要求补正的事项要求报送商标图样的,应当在补正通知书背面指定位置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份。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3.补正要求报送图中文字书写方法出处的复印件,该如何补正?


要求报送图样中文字写法出处复印件的,应当报送该文字在各类字典、字帖等正规出版物的所在页的复印件,复印件上文字的写法应与商标图样中文字的写法一致。如果该文字是申请人自行设计、无出处的,应当注明。


4.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该怎么补正?


商品名称力求具体、准确、规范,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申请人应尽量使用《用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中现有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如不使用现有名称,应按照分类原则、使用具体、准确、规范的名称进行填写,要避免使用含混不清、过于宽泛且不足以划分其类别或类似群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


一方面要注意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本身要表述清晰、准确,符合一般公众的语言习惯和文字使用规则。例如不应使用“不属于别类的”、“属于本类的”、“上述商品的”等词语,也应避免使用“……,即……”的表达方式。不应泛泛申报“×××的附件”、“×××的配件”,而应申报具体的商品名称。


另一方面要注意足以与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区分,不应产生混淆和误认。例如“假日野营服务”跨类,其中“假日野营娱乐服务”属于第41类,“假日野营住宿服务”属于第43类。


5.申请时,我已经报送了商品说明书,为何还下发补正?


商品说明书有助于商标局判断商品的类别和类似群,但并不是说只要报送了商品说明书,该商品名称就可以被接受。如“家用电器”,虽然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约定俗成的商品称谓,但它包括的范围过大,涉及商品分类表中多个类别的商品,在时是不允许使用的。此外,对于一些多功能产品,可以归入其功能所属的相应类别,至于申报在哪个类别是由申请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申请人可以申报在一个或多个类别中。申请商标注册时,商品名称应具体、准确、规范,符合分类原则;要避免使用含糊不清、不具体、外延过泛且不足以划分其类别或类似群的商品或服务名称。


6.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可行业中就是这样叫的,我该怎么补正?


商品名称力求具体、准确、规范,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如电脑行业中常用“笔记本”指代“笔记本电脑”,但这是一种不规范的简称,正常情况下“笔记本”是指纸质文具,属于第16类,在第9类申报应当申报“笔记本电脑”或“笔记本式计算机”。再如“电机”,是指产生和应用电能的机器,包括发电机和电动机。按照目前的分类原则,“发电机”属于第7类;而“电动机”分为“陆地车辆用电动机”和“陆地车辆用电动机”,前者属于第12类、后者属于第7类。因此,申请人在申报时应使用具体、准确、规范的商品名称。


7.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我是按以前已核准的名称填写的,为何还补正?


商品分类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尼斯分类专家委员会定期对尼斯分类进行修订。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时的尼斯分类版本进行申报。


8.今年实行了新版分类表,我是去年申请的,分类补正时可以申报新版分类中的项目吗?


在新版分类表实行以前申请的,所申报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分类原则和标准适用旧版分类表。


例如,《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2015文本中,“昆虫针”属于第16类。尼斯分类第十版2016文本第26类新增商品“昆虫针”。相应地,《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2016文本第26类新增“昆虫针”,第16类删除“昆虫针”。申请人在2015年递交了商标注册申请,在2016年收到补正通知书,若申请人想申报商品“昆虫针”,应仍按2015文本在第16类申报,不能按2016文本在第26类申报。


9.我是在一份申请书上同时申报了3个类别,现在仅有一个类别的项目需要补正。如果补正不合格,对另外两个类别有影响吗?


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商标局是针对该件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因此该件商标注册申请的另外2个类别也不能保留申请日期。


10.我是在注册大厅退信窗口领取的补正通知书,补正起始时间该如何计算?


申请人在注册大厅退信窗口领取补正通知书时,若商标局尚未刊登送达公告,或虽已刊登送达公告、但自公告发布之日未起满30日的,申请人领取退信时视为送达当事人;若商标局已经刊登送达公告、且自公告发布之日已起满30日,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赛贝知识产权平台提醒,收到商标补正通知书并不意味着商标注册失败,注册商标的申请人不必担心,而是应该积极应对。如果无法理解商标局补正通知书上的要求,可向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需求支持和帮助。一些无伤大雅的填写错误,只要在商标补正流程中及时改正,那么是不会影响后期商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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