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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因近似被驳回,想通过变形的方式重新注册?告诉你行不通!

发布日期:2018-08-27 作者: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我国每年有几百万的商标注册申请,其中大量商标会因为商标近似而被驳回,现如今想要取一个好听好记又有意义的商标名真是越来越难。好一点的商标名字都被抢注了,还有一些企业因为前期并没有注册商标就开始进行市场推广,在初见成效的时候再去注册商标已经来来不及了,而他们也不愿意放弃已经取得的一些效果,所以想通过一些其他的方法,比如对商标进行一定的变形再来重新提起商标注册申请。那么这样到底能不能行呢?赛贝小编必须告诉你:可能行不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商标近似,商标近似是商标法上的一个概念,是指两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后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或者其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或者其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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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商标近似的定义,我们回过头来看看上文说到的将文字商标进行一定程度的变形是否可以申请商标注册成功,一般的变形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我们一一来分解。


1、在原有文字商标上加个图形设计,能否申请注册成功?


这是肯定不行的,商标的组成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以上元素的组合。企业在申请商标时,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单种元素或是多重元素的组合。但是商标局在审查近似的时候,会将各个元素拆分开来,分别判断是否近似,大多情况下,是文字与文字对比、图形与图形对比……以确定是否有在先近似的商标会造成公众的混淆。期间所判定的结果之中只要有一个元素与他人商标近似,光加个图形,但是拆开审查的时候由于文字与他人商标近似,就会整个商标被驳回。


2、在原有商标上文字进行二次设计,能否注册成功?


根据《商标审查规则》里,仅对2个或以下的字母,在设计的时候并不与他人近似,是可以考虑其并存的,但是如果把文字商标设计的都不认识了,对于消费者而言压根没有品牌认知度,其实也没有意义的。反过来讲,如果设计简单,可以明显看出原来的文字,自然也无法注册成功,会与他人商标近似,所以对于文字商标的设计的尺度还是应该好好把握。


3、改变字体或加字,能否注册成功?


关于文字商标近似的审查的第一条:判定的标准就是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但是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从这个规定也可以看出单纯的仅改变字体、颜色、排列顺序,均不能注册成功。而上述所说的加字一般是可以注册成功的,但是加个字必须要有显著含义的字,不能只是单纯的加一些比较弱化的字或者一些通用名称,例如新、大、旧、食品等等。


由此可见,只是简单的在原有商标图形上添加一些别的元素或者文字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是行不通的,赛贝知识产权平台商标专家提醒:商标审核是一个非常严格的过程,商标注册人切勿抱着侥幸的心理,傍名牌、蹭热度去追求注册一些与其他品牌近似的商标,这是一定会被驳回的。


商标在注册前期被驳回对商标注册人来说还没有什么损失,但是如果商标真的注册成功,并在后期推广中使用可能会造成商标侵权,一旦被诉那才真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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