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非常重视商标实际使用的,美国商标注册原则就是“使用在先”原则。事实上,除了注册美国商标之外,还有很多地方需要使用到美国商标使用证据。
一、美国商标注册时
美国商标注册有几种申请基础,以实际使用为基础、以意向使用为基础、以国外注册为基础等等。无论是以哪种基础申请美国商标注册,都需要提交商标使用证据。
1、以意向使用为基础:商标申请通过审查并公告且无人提出异议,此时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下发授权通知。从下发授权通知之日起6个月需要提交使用证据。最长时间为从下发授权通知之日起三年。
2、以实际使用为基础:以“已经使用”为基础提交的美国申请,必须在申请时一并提交使用证据,否则美国专利商标局不会受理商标申请。
3、以国外注册为基础:以“国外注册”为基础提交的美国申请,在商标注册前不需要提供使用证据,但是在商标注册后以及每次续展时同样需要提交。另外,以“国外注册”为基础提交美国申请,需要提供国外注册证的公证件,并且在美国申请的商标必须与国外注册证上登记的商标一摸一样,而且在美国申请的商品/服务的范围 不能大于国外注册证上登记的商品/服务。可见美国商标法对于以“国外注册”为基础提交的美国申请有着更为严格的条件限制。
二、美国商标注册成功之后
根据美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必须适时的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商标继续使用声明并提供使用证据或者商标合理未使用声明以及提供未使用的理由。对于以上美国商标法的规定,我们通常简称为“Section 8条款”。该条款的主要目的是撤销不再使用的美国注册商标。
三、美国商标续展时
根据美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10年有效期届满前,注册人必须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商标继续使用声明(或商标合理未使用声明)以及商标续展申请书。
由此可见,商标使用证据的重要性体现在美国商标注册以及商标权维持的各个方面。因此大家在日常商业使用中, 一定要有意识地收集商标使用证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