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注册与中国商标注册不同,必须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我们在《美国商标注册申请基础各有哪些条件和注意事项?》一文中介绍了美国商标注册的三种申请基础,以实际使用为基础、以意图使用为基础、以国内注册为基础。
那么美国商标注册申请基础该如何选择呢?
在一件美国商标申请中,若可以满足多个申请基础的要求,则可以同时主张多个申请基础。但是,在同一件申请的相同商品/服务项目上,不能同时主张所述实际使用和意图使用两种申请基础。
对于多类别的同一件商标申请(一标多类申请),不同的类别可以选择不同的申请基础,同一个类别商品/服务,也可以选择不同的申请基础。若在同一件商标申请中声明多种申请基础,则需要在申请中明确说明,并将声明不同申请基础的商品或类别明确区分。
另外,若同一件申请中主张多个申请基础,则还须明确声明是部分商品还是全部商品主张多个申请基础。在商标正式核准注册前,根据情况或需要可将申请基础转化成另外一种基础。
此外,递交使用证据是许多中国企业在申请美国商标注册时非常关注且左右为难的问题。很多申请人在申请美国商标时都会采用“实际使用”、“意图使用”的基础在美国提交单一商标申请,但实际上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商标真正在美国投入实际商业使用,这样做的风险在于非常容易被他人基于未实际使用或递交了虚假使用声明而撤销。如情况严重的还有可能被罚款或拘禁。
综合考虑,如申请人只是为以后进入美国市场做铺垫,建议通过马德里途径进行美国商标注册,或如果商标在国内已经注册成功,也可以基于国内商标注册在美国提交申请。对于已经在美国开展业务的申请人,则建议通过单一申请的方式快速获得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