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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美国商标时选择商标类目不是越多越好

发布日期:2020-06-16 作者: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我们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都会选择一个或多个商标类目,通常来说,选择的商标类目越多,商标保护的范围就越广,因此很多大企业在注册商标时往往会选择全类注册。


但是商标全类注册并不是适合所有的企业,因为每增加一个商标类目,商标注册费用和后续商标权利维持费用就越高。


此外,由于美国商标注册实行“使用在先”原则,商标使用证据在美国商标注册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如果一件商标根本没有在相关商标类目上使用,那么即使申请了该类目的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也很有可能会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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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注册美国商标时该如何选择商标类目呢?


在注册美国商标时可以选择10个商品类目,每多一个需要另外增加一部分费用。商品选择,主要是从同一个类别中选择10个带有6位编号的小商品,建议参考《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里面的商品进行选择,商标局官网是直接有的,可以查到。


但是并不是说你选择的越多就越好,尽量选择你多需要的,选的越多你受到审查意见的回复就越高,而这个回复是产生费用的。


此外,美国虽然遵循国际尼斯分类,但是其商品服务项目往往比尼斯分类中的商品服务项目要求更加细化。比如,商品“计算机周边设备”是尼斯分类中规范的商品项目,但是该项商品在美国不能被接受,原因就在于商品“计算机周边设备”的范围太宽泛,不具体。如果要想被美国专利商标局接受,必须细化到“键盘、鼠标、调制解调器、扫描仪、打印机等等”。因此,我们建议申请人在选择准备申请的商品/服务时,可以提供该商品/服务在行业内的通用名称,而不必刻板的按照中国商标局出版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提供的商品/服务名称来进行选择。


赛贝知识产权平台建议大家在注册美国商标选择类目时,没有大的把握请勿冲动选择,不仅会产生不必要的费用,还可能会延误注册商标的时间,甚至注册不成功,如果您不清楚自己究竟该选择哪些商标类目,欢迎咨询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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