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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教会你申请美国商标注册时该如何选择商标分类

发布日期:2020-01-14 作者: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我们需要选择一个或多个商标分类,注册美国商标时也是如此。


我们知道就大分类来说,商标分类就有45类,而每个大类下还有若干个小类别或补充说明,因此很多商标申请人对于选择商标分类都觉得很头疼。


美国商标注册制度与中国商标注册有一定的区别,那么我们在注册美国商标时,究竟该如何选择商标分类呢?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今天赛贝小编就跟大家聊一聊这方面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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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美国虽然遵循国际尼斯分类,但是其商品服务项目往往比尼斯分类中的商品服务项目要求更加细化。比如,商品“计算机周边设备”是尼斯分类中规范的商品项目,但是该项商品在美国不能被接受,原因就在于商品“计算机周边设备”的范围太宽泛,不具体。如果要想被美国专利商标局接受,必须细化到“键盘、鼠标、调制解调器、扫描仪、打印机等等”。


其次,与国内商标“申请在先”不同,美国商标注册实行“使用在先”原则,虽然美国对每一类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个数没有限定,但由于美国主张“使用”原则,申请人在选择商品/服务时一定要限定为确实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切不可认为提交的商品越多,商标保护的范围就越广,从而选择一些根本没有在生产销售或提供的服务,这样做很可能会导致整个商标被撤销。


此外,为了进行最全面的商标保护,防止他人抢注或者“蹭热度”,在中国,商品往往会选的很广泛,被部分驳回还能有证书。但在美国,绝对不是!


我们注意到,很多有中国企业或个人申请的美国商标注册都是以实际使用为基础提交的。但是,实际上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商标真正在美国使用,绝大部分的申请人都只是出于为以后进入美国市场做好铺垫的考虑。因此,只要任何第三方就注册中的一项商品并没有在美国使用提出有力证据,并且被美国上诉审判委员会(TTAB)接受,则该注册将很有可能被整个撤销,而不是删除没有使用的部分商品。


可以看到,美国商标分类跟国内商标注册分类选择还是不太一样的,这是由于两国的商标注册制度决定的。事实上,不同国家的商标注册制度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差异,了解这些差异对于进行全面进行商标布局和商标保护都是非常有帮助的。如果大家对这方面的内容不熟悉或不了解,欢迎咨询赛贝知识产权平台国际商标顾问,他们会对你的商标进行详细的检索和分析,并根据你的需求制定相应的商标注册方案,为你提供周全的商标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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