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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枚“滴滴公交”商标,滴滴死磕4年都没能注册下来

发布日期:2019-07-17 作者: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提到滴滴,我们首先想到可能是它的网约车业务,其次就是青桔单车,其实除了这两项业务之外,滴滴公司还有一项近年发展比较迅猛的业务,那就是滴滴公交。


滴滴公交是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的一款实时公交查询产品,2016年6月1日由滴滴巴士品牌升级而来。为用户提供公交线路换乘查询,到站时间和到站距离查询,还能以地图模式显示整条实时公交路线的通行状况和车辆位置,缓解用户候车焦虑,节省候车时间。


通过与各地公交集团或交通信息监管部门的官方合作或公交WiFi服务商的GPS定位数据,截止2016年11月,已开通上线25个城市。覆盖过亿公共出行用户,累计服务用户数超一千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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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数据上看,这项业务发展还是非常快的,应该是滴滴后期准备主推的项目。但是对于这样一个重点项目,“滴滴公交”的商标居然一直都没有注册下来,滴滴竟然一直都在“裸奔”。


在“滴滴公交”面世一年多以前,也就是2015年3月,嘀嘀公司就提交了“滴滴公交”商标申请,当时一共提交了5枚“滴滴公交”商标注册申请,商标类别分别是第35类、第9类、第42类和第39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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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商标审查的过程中,“滴滴公交”遇到了麻烦。


 经审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原商标局)认为,诉争商标指定使用在复审服务上,与第16503463号“滴滴家教”商标(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6025983号“滴滴滴打印”商标(下称引证商标二)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据此,原商标局于2017年4月作出商标部分驳回通知,决定驳回诉争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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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嘀公司不服原商标局所作决定,于2017年5月向原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


2017年12月,嘀嘀公司又被驳回了。


嘀嘀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又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诉争商标与两件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含义亦无明显区分,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相关公众在隔离观察并施以一般注意力的情况下,容易认为相关服务来源于同一主体或者服务提供者之间具有特定关系,因此诉争商标与两件引证商标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于是,北京高院也驳回了嘀嘀上诉。


不得不说“滴滴公交”商标注册之路真是坎坷,多次遭遇驳回,而滴滴公司也够执着的,死磕着不放,一直提交商标驳回复审。


不过也难怪滴滴公司不放弃“滴滴公交”商标了,毕竟已经推出四年了,也拥有了大批的用户量和一定的市场知名度,这时候放弃商标,等于是要重新改名,这也等于是放弃滴滴公交之前累积起来的市场知名度。


不过要赛贝小编来说,滴滴这种死磕到底不断提起商标驳回复审的精神还是很值得大家学习的,而且我们也不能绝对的说滴滴完全没有机会,毕竟此前也是有商标多次驳回最后却注册成功的案例的,比如小米的“围观”商标,小米在2016年11月25日提交商标申请后,因为与别人的在先商标形成近似,2017年8月31日小米收到了商标局的商标驳回通知书,但是小米并没有放弃,其后经过4次驳回复审,终于在今年2月28日取得成功,最终拿下了这枚商标。详情可查看《这回围观小视频有谱了,小米已顺利拿下APP商标》


所以只要滴滴处理得当,还是很有机会拿下“滴滴公交”商标的,至于滴滴公司今后会如何处理。我们就静观其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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