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妹从中国政府网了解到,国务院正式对国家发改委进行了回复,同意从2017年开始,将每年的5月10日定为“中国品牌日”,今年的5月10日即是首个“中国品牌日”。
品牌,企业竞争力的体现
说到品牌,大家首先会想到什么?应该都是那些比较耳熟能详的大品牌吧,像是奢侈品著名品牌LV、GUCCI、香奈儿,像是运动皮牌adidas、耐克、李宁,像是家电品牌格力、美的、海尔等等。
一个好的品牌,不仅能够体现出企业的整体竞争力,而且还能体现国家的综合竞争力。如果说我国的某个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站稳了脚跟,对中国在这个国际大环境而言都是很有面子和里子的事儿。毫不夸张的说,走出国门的品牌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国家影响力与国际认知度。
联合国经发组织之前就做过详细的数据统计,全球一共有8.5万个品牌,其中知名品牌的占比甚至不足3%,但是他们的市场份额却非常吓人,拥有世界40%以上的市场份额哦,而且名牌产品的销售额占据了全球销售额的50%以上。
从上述数据不难看出,品牌的效果是非常巨大的,就目前来说,五百多种主要的工业品之中,中国有220多种产品的产量都牢牢占据了世界第一的位置,但是很可惜,在世界品牌百强企业中,中国只有两个品牌能进入其中,分别为华为和联想。来妹顺便透露一下,华为专利申请量世界第一哦!
商标,品牌的实质化表现
我们都知道商标是品牌实质化的表现,如果一个企业连商标都没有,就不用谈品牌了。注册商标有利于企业品牌的宣传、推广及加大市场竞争优势。
有了商标,就可以将其作为广告宣传手段,以打开市场,扩大销路。既然商标作为一种标志,标志了商品的质量和企业的信誉,它自然就成了一种广告手段。
较之于广告,商标更具有经济性、灵活性和宣传面的广泛性。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多是记住商标,凭商标识别商品质量的优劣,即认牌购货。
商标,保护品牌不受侵犯
消费者是通过商标来识别假冒伪劣的,就算没有见过商家经营者,例如在电商平台购买物品,商家有商标才能入驻,这或多或少在心理层面上,让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产品或服务。
对于商家: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有许多竞争对手的存在,而商标是我们的产品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标志,它让消费者记住你,找到你;在提高自身品牌的知名度的同时,保护自身品牌权益不受侵犯;当你的事业越来越大,你的品牌价值也越来越高。
对于消费者:在消费者眼里,有商标就意味着该厂家、该商品是合法认证的,购买起来也更加放心,一旦出现什么问题,也容易找出相关负责人。
初创企业更应重视商标注册
很多初创企业在早期都不大重视商标注册进行品牌保护,只是埋头做产品和市场推广。很有可能摸爬滚打几年好不容易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后,突然发现商标已经被人注册了哦,真的是竹篮打水一场。
企业做大后,商标也很容易遭遇“山寨”,提前注册过商标就大有胜算。
不久雷军起诉广州增城天兴通讯服务部,这家店铺仿冒小米商标,雷布斯起诉这家公司可以看出商标无小事,面对层出不穷的山寨小米、假冒小米、冒牌小米,雷布斯发话:山寨小米的黑锅我不背,维权之路会一直走下去,查出一家起诉一家。
自己的商标被其他人“山寨”是企业很头疼的事,尤其是企业发展到知名度较高的时候,这些由于商标保护不够全面的原因,为企业未来发展带来了阻碍,为品牌后期发展造成了困扰。为了避免此种不良影响的困扰,企业从创业初期就应该知识产权布局,尽量全面保护。
对于消费者来说“山寨”有的很容易能够看出端倪,有的却是真的能以假乱真。
下面来妹也顺手整理了一些“山寨”合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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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水不安心系列
菊花味口渴可乐
可日可乐
康大师傅
买了一瓶水精灵
旺仔盗版合辑,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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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伤不起系列
澳丽澳
康帅博
总觉得哪里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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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鸭梨山大系列
好的的苹果
梨牌手机
这些商标是不是看起来很相近,商标注册原则有一,近似商标是不能被注册的。
首先要了解,什么叫商标的近似设计?依据我国现行的《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之规定近似商标设计是指文字、数字、图形或颜色等商标设计的构成要素在发音、视觉或排列顺序以及整体上虽有一定区别,但易产生混淆的商标。
1.文字商标设计
就文字商标设计而言,近似要素应当从音、形、义三方面考虑。
✔文字不同,但含义相同,一般判为近似商标设计;
✔文字无含义,但发音近似的,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文字无含义,但发音近似的,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无含义的外文臆造词构成的商标,字形或者读音近似的,判为近似商标设计;
✔外文商标有不同含义,或者一个有含义,另一个没有含义,但读音或者字形近似,容易引起误认的,也判为近似商标设计;
✔外文商标设计含义完全相同且含义是唯一的,尽管读音或者字形不同,判为近似;
✔文字商标设计书写前后颠倒,判为近似;
✔数字构成的商标,含义、读音相同,即使书写方式不同,也判为近似;
✔对于有些中外文商标,尽管商标使用的语种不同,但所表达的常用含义是相同的,也判为近似。
2.图形商标设计
就图形商标设计而言,应当从图形的外观及整体效果上考虑。
✔外观近似的,判为近似商标设计;
✔整体效果近似,一般判为近似商标设计;
✔部分近似,容易引起混淆或误认的,一般也应判为近似;
3.文字、图形组合 商标设计
就文字、图形等组合商标而言,应当从整体上把握。
✔文字相同,图形不同判为近似;
✔文字相同,一个商标有图形,另一个商标设计没有图形,一般判为近似;
✔文字不相同,图形相同或近似,一般也判为近似;
✔文字不同,图形不同,但组合后容易引起混淆或误认的,也应判为近似。
挖空心思想着仿照、抄袭别人的商标还不如自己创造,来妹觉得任何企业都得注册自己的商标,拥有独一无二属于自己的商标不是更好吗?哪一天说不定咱也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