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网络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自媒体人开始涌现出来,进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代。但是在自媒体号欣欣向荣发展的今天,各类自媒体侵权事件也频频发生,我们最常遇到的就是图片侵权和商标侵权两类。
所周知,在滑屏阅读时代,一个好的图片对于自媒体文章来说,就像点睛之笔,可以为文章加分不少,瞬间吸引眼球增加阅读量。
无奈围绕着图片侵权的事情也频频发生,其实早在2000年左右第一波互联网热潮时有过一批因图片版权判赔额较高的案子,但后因为赔偿额不断降低,导致权利人综合考虑时间、律师费之后收益为负,所以这类案件数量逐渐降低,以至于大家现在可能觉得未经权利人同意便使用照片是合理的错觉。
但是现实情况是,用于公众号上或者其它商业盈利目的的图片,除非没有声明版权,可以直接使用除外,否则都是侵权的,就算是你注明来源进行规避,可能也是侵权的,因为对方可能根本就不允许你转载。
而根据《作权法》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些情况可以不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但是自媒体一般只有这条可以适用:(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这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介绍、评论性使用,就是侵权。
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也提到过百度因图片侵权被罚的事情,详情可查看《因图片版权侵权百度被判赔偿约21万 以后公众号文章图片也不能乱用了》,在文章中赛贝小编也为了大家介绍了目前公众号图片侵权的几种主要情况。
版权意识在新媒体原来越重要,赛贝知识产权平台建议大家,如果不想惹官司上身,最好的做法是防患于未然:
1、对图片来源进行核实,搜索引擎找的图也不能随便用。不过现在在百度搜图,其会对部分图片进行“版权”标志,而今日头条也签了东方IC图库,百家号与视觉中国合作,也算给新媒体人提了个醒。
2、购买图片版权。不过,这对于公众号来说似乎有点难实行,毕竟这可能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3、自己原创,比如手绘、漫画等,成本较高。
其实除了图片侵权之外,一些自媒体号为了傍名牌、蹭热度,有的人趁着知名商标还没申请自媒体账号,便提前进行抢注,等到品牌想到开设自媒体账号时,才发现名称已经被占用,企业为了快速上线账号,只能选择高价购买。
2017年10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奇葩说”三字引发的纠纷案。因节目名称中的“奇葩说”字眼,“奇葩说”与“营销奇葩说”之间产生了纷争,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爱奇艺”)将北京雪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200万元。
常看综艺节目的朋友们都知道《奇葩说》是一档说话达人秀,节目由马东主持,并邀请了蔡康永、高晓松等担任导师。旨在寻找华人华语世界中,观点独特、口才出众的“最会说话的人”。目前节目已经出到第五季,因节目形式新颖、节目观点接近日常生活等深受观众喜爱。
其实不仅是自媒体号会侵权他人商标,有些网红自媒体也会因为缺乏商标保护意识,被有心人抢注了商标,例如PAPI酱的商标就曾被曝出被人抢注,抢注者将商标打包拍卖了180万。
随着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由商标引发的侵权案件也越来越多。对于自媒体创业者来说,在取名之初尽量以自己的品牌来打出名气,不要有“蹭名牌”,“搭便车”的想法,获得一定粉丝后就可以考虑及时进行商标申请了。其实中小企业在商标的问题上更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认真对待商标注册问题绝对是百利而无一害的。要知道,你在享受网络热度带来的流量便利的同时,大企业也将网络自媒体作为商标保护排查的重点区域,索赔起来毫不手软,动辄百万赔偿的代价不是一般创业者能承受的。
而对于企业来说,商标侵权形式已经不止于线下,在线上有更多侵权行为正在发生,企业想要维护好信誉,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并以此进行维权也是必不可少了。
本文版权为赛贝知识产权平台(www.saibeiip.com)所有,转载请在显著位置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