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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拜状告滴滴旗下青桔和小蓝共享单车专利侵权,索赔200万

发布日期:2019-11-26 作者: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从小黄车衰落,到摩拜一家独大,再到青桔和哈罗正式入场,共享单车市场格局基本已定,也逐渐来到了退潮期。但是各家共享单车之间的竞争却从未停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从抢占市场到专利诉讼,共享单车之间的战争逐渐从“市场战”转向“权益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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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因认为滴滴旗下青桔和小蓝共享单车的马蹄形锁具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摩拜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起诉了滴滴及相关公司,并索赔200万元。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摩拜公司主张,其为第201510886031.6号、名称为“一种锁”的专利权人,该发明专利于2015年12月6日申请,于2018年9月11日予以授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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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拜公司发现,被告小桔公司、青奇公司在滴滴APP上运营的共享单车租赁业务中,提供的青桔单车和小蓝单车使用了由灰色面壳与黑色底壳装配而成的马蹄形锁具,该锁具及安装有该锁具的自行车落入了原告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摩拜单车请求判令被告小桔公司、青奇公司停止制造、使用、销售和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销毁库存和专用于制造被诉侵权产品的零部件、工具、模具和设备,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支出共200万元。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摩拜公司提出证据保全申请,认为被诉侵权产品锁具和单车处于两被告的管理、控制之下,并不公开销售,摩拜公司客观上无法取得,且被控侵权的远程控制的锁具可能被快速修改,导致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故请求北京知产法院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查封、扣押被诉侵权的共享单车。


北京知产法院经审查认为该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根据共享单车的价值及运营情况、证据保全可能造成的运营损失等因素,确定了原告交纳的担保金数额。


2019年11月20日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依法查封、扣押了小桔公司、青奇公司在北京市运营的带有被诉侵权的马蹄形锁具的青桔单车、小蓝单车。


在作出裁定后,合议庭制定了详尽的保全预案,最终在技术调查官和法警支队的配合下,顺利完成证据保全工作。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并非摩拜对滴滴提起的第一起侵权诉讼,去年10月份,摩拜就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4项专利侵权诉讼,案件被告均为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此次侵权案件主要涉及“智能锁和座椅升降调解技术”相关专利。摩拜公司认为,小桔科技和青奇科技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许诺销售了侵害专利权的产品,已构成侵权。


据此,摩拜公司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包括立即停止使用、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销毁侵权产品,并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共同向摩拜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共计800万元。


如今,在共享单车市场,ofo已经退场,而哈罗单车入局,新的市场格局已经形成,未来市场竞争可能会更加激烈。而各家共享单车之间的专利战却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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