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音乐节目火热,发生的音乐作品侵权事件在不断的增多,而对于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来讲,如何预防音乐作品侵权就成为一大难题。上一篇文章我们介绍了著作权侵权的集中形式,具体可查看“吴秀波《跨界歌王》演唱曲目疑侵权,如何界定音乐版权侵权?”,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怎样预防影视音乐作品侵权。
首先,网站企业要加强网站运营管理。比如定期开展对自办网站(包括内部局域网)的清理,发现网站上有未经合法权利人授权的内容(包括未经授权的软件、音乐、电影以及其他作品等)要及时清除,重点清除不符合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规定的内容。
其次,应当做好对自办网站内容(包括内部局域网)在著作权方面的审核及对所链接网站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核,不得将未经合法授权的软件、音乐、电影等放置于自办网站中,也不得设立与非法载有未经授权的软件等内容的网站的链接。
再次,企业自办网站访问量大的录音制品曲目,应与国际唱片业协会和国内有关版权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统一支付报酬,重视网站的链接规范与自我保护。
另外,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
以上就是预防影视音乐作品侵权和版权侵权的应对方法了,如有更多关于版权登记、著作权注册等方面的问题,也可咨询赛贝知识产权专家,赛贝专业代理国内外专利、商标、著作权申请、专利复审等知产服务。赛贝为每一位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涵盖全球知识产权保护、运营、评估交易、授权维权等,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者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