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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百度后尘,爱奇艺因擅播《一郭汇》被诉侵权判赔3.4万元

发布日期:2019-04-24 作者: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短视频网站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各大互联网平台也陆续推出自己的视频产品,如百度的好看视频、今日头条的西瓜视频等等,这些短视频网站与目前三足鼎立的“爱优腾”形成竞争关系,为抢占市场和流量,这些平台也是各出奇招,同时对于对方涉嫌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也是分毫不让。近日,西瓜视频与爱奇艺之间的一场侵权纠纷终于落下帷幕。


这起案件的原告是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瓜视频”),被告是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法院认定,爱奇艺未经许可擅自向用户提供《一郭汇》节目内容,侵害了西瓜视频的著作权,判令爱奇艺赔偿西瓜视频经济损失共计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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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郭汇》是知名相声演员郭德纲的首档短视频脱口秀。西瓜视频诉称,其是视频节目《一郭汇》的著作权人,爱奇艺未经许可,擅自向网络用户提供了该节目第1期、第3期以及第7期的内容,侵害了西瓜视频的合法权益。法院认为,《一郭汇》具有较高独创性,构成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爱奇艺辩称,侵权视频为用户上传,爱奇艺提供的是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无任何过错。但在庭审中,爱奇艺无法提供上传“用户”信息。法院最终对爱奇艺“提供的是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说法不予采信。


字节跳动公司诉讼总监宋纯峰表示,今年1月,爱奇艺因侵犯《一郭汇》著作权已有3个案件被海淀法院判定侵权。“截至目前,爱奇艺因盗用今日头条、西瓜视频的《一郭汇》节目已败诉7次,所有案件中爱奇艺均主张其侵权视频是用户上传,但从未提交过‘用户’信息。”


其实,这并不是《一郭汇》引发的第一场版权侵权案件,去年5月,今日头条就因认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播放视频节目作品《一郭汇》而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判令百度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8万元。


今日头条诉称,其是视频节目作品《一郭汇》著作权人,合法享有《一郭汇》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一郭汇》自2017年12月29日其每周五更新一期,自首期播放以来,网络用户关注度高,网络播放量大,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除西瓜视频外,其未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一郭汇》节目作品。


今日头条认为,百度作为“好看视频”开发者和运营者,在未经今日头条同意的情况下将今日头条享有著作权的《一郭汇》节目内容以相同标题名称发布至“好看视频”APP,并为其用户提供该作品的在线播放及下载服务。百度的行为严重侵害今日头条对《一郭汇》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给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和维权成本。


最终法院判决百度在线公司、百度网讯公司分别向字节跳动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25万元。


近年来,“擅播侵权”案件频频发生。


2018年5月,爱奇艺起诉“哔哩哔哩”网站,称后者未经授权,擅播《中国有嘻哈》;

湖南广播电视台起诉搜狐视频,称后者擅播其独立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中国最强音》,并索赔50万元。

时间更早一点的2016年2月,爱奇艺和乐视互诉侵权,称对方盗播彼此的独家热剧。爱奇艺称乐视盗播《盗墓笔记》,索赔100万。乐视称爱奇艺盗播《芈月传》,索赔300元。


这些侵权案件的频繁发生,更多的会引发大众对于短视频版权问题的思考:对影视作品进行二次创作是否合法?二次创作的尺度和篇幅有什么规定?有什么前提条件?如果侵权的短视频确认是网友个人行为,作为内容审核方是否侵权?那根违法与否的红线在哪?


版权维权频频发生,不仅意味着大家的版权意识提升,同时也反映了各大平台的流量问题。对于那些支付高昂版权费拿到版权的新媒体平台来说,这种维权是好事,既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也可以推动整个产业的正版化进行。


我们也希望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尽快得到完善,让网友和平台在日常运营和管理过程中都有一个尺度,做到心中有数,手上有度,这样才能从一定程度上避免视频版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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