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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京、章子怡主演的《攀登者》未播先红,却被爆版权侵权

发布日期:2019-04-03 作者: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吴京自从推出了《战狼》系列之后可谓是打开了自己的知名度,加上春节档中《流浪地球》完全让吴京一下子晋升到了百亿演员的地步,接连两部热门电影让大家对吴京新片的期待也越来越高。


《流浪地球》之后,2019年吴京又将迎来一部全新的大片《攀登者》。《攀登者》是一部讲述中国珠峰攀登突击队“攀登珠峰”的故事,这部电影是一部标准的正能量主旋律大片。据悉,该电影剧情硬核,阵容更是看成豪华,由吴京、成龙、章子怡、胡歌、井柏然等联盟出演,是对祖国70周年的献礼片,电影内容描述了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登山的先驱者共同攀登勇闯珠穆朗玛峰的故事,再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登山装备落后,凭借着老一辈前辈的英勇不屈的精神,成功登上珠穆朗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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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京也经常在微博晒出片场冰天雪地的照片,能看出拍摄得十分辛苦。为了拍这个电影,演员们真的吃了不少苦。为了电影能给观众呈现出最好的效果,在零下二三十度的情况下,一次次爬上岗什卡雪山。前段时间吴京也因为拍摄《攀登者》导致膝盖旧伤复发,可见拍摄过程的艰难程度。除此之外,还要经历紫外线灼伤,疼痛刺骨的考验。他还曾经登上了央视《新闻联播》,更自曝“可以拿残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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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部让观众充满期待的主旋律电影,近日却被投诉侵权,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投诉《攀登者》侵权的人名为鲁晓沐(原名鲁珩),是于2017年3月出版的著作《珠峰北坡·极地使命》的作者。据《珠峰北坡·极地使命》前序(本书缘起)所述,该书为纪实文学,书中内容是基于“1960年5月中国登山队登顶珠穆朗玛峰”之史实,内容来源于“亲历和非亲历的前辈们所提供的参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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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鲁晓沐透露,他早在2017年4月,就与某影视公司开始“筹备该主题(攀登珠峰)电影策划拍制工作,并对相关事项注册获得了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保护”,2018年“经正式书面授权,陆续取得了中国珠穆朗玛峰登山队成员王富洲、贡布等亲历者们及家人的独家影视授权”。他认为,作为同主题影视作品拍摄和制作,《攀登者》或涉拍摄公映行政备案审查问题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人身权侵权问题。


对于《攀登者》是否侵权,业内人士认为主要看两点: 


第一,“1960年5月中国登山队登顶珠穆朗玛峰”,已成为公共素材的新闻,时事新闻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因此,《攀登者》与《珠峰北坡·极地使命》之间可以不产生关系。


第二,在电影《攀登者》上映之后,《珠峰北坡·极地使命》书中的很多独家内容,将会成为判断该片是否涉嫌侵权的重要依据。


对于第二点需要等到电影上映后分析对比才知道,我们先看看第一点,“时事新闻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要怎么理解。


“时事”是客观事实,“新闻”是一种文体,“时事新闻”是用“新闻”这种文体对某种客观事实的表达。时事新闻的目的在于使新闻迅速真实地让公众知道,其内容单纯反应客观事实的存在,无须更多的创造性劳动,因而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


《著作权法》第五条(二)也明确规定了著作权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的保护。


著作权法上所谓不受保护的“时事新闻”应指受合并原则限制的对特定客观事实的表达或不具有原创性的表达。相对于文字性表达来说,用可视的方式表达特定客观事实受合并原则限制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在通常情况下,照片报道、图片报道和音像报道等可视的表达方式不属于著作权法中不受保护的“时事新闻”。


那么除了时事新闻之外,还有哪些作品内容不受著作权保护呢?综合来看,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种: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其中“依法”,是指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200 第八章广播影视作品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其中的“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即含有法律禁止的内容而被政府主管机关明令禁止的作品。此处“禁止”必须作严格理解,作品因内容不当而被传播媒介拒绝采用,不属此列,电影、电视剧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也不是被“禁止”,都应受著作权法保护。


2、立法、行政和司法性质的文件。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都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其目的在于使这些作品尽可能广泛地、不受阻碍的传播,以利于公众使用,规范公民的社会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由于缺乏独创性,并且需要迅速在全世界传播,也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但如果在新闻内容中融进了作者的思想观点或者形象描写,如新闻综述、新闻评论、报告文学等则适用著作权法保护。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及公式。


这类作品通常没有创造性特征或只具有社会一般常识性特点,属于人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共同精神财富,不能为任何人所专有,故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


以上就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了。回归前文,如果《攀登者》虽然讲述的是中国登山队登顶珠穆朗玛峰的故事,但是电影创作往往会对故事背景进行一定的艺术加工,至于具体情节究竟是不是与鲁晓沐的《珠峰北坡·极地使命》相同或类似还不得而知,这也就无法判断电影到底会不会侵权,究竟事态会如何发展,我们还是静观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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