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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号借《前任4》蹭热度涉嫌侵权,导演都出来辟谣了

发布日期:2019-01-16 作者: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近些年大陆爱情电影鲜有佳作,2018开年最火的电影《前任3》,可谓是一匹黑马,看完的人是清一色的好评!最终票房达到了19.4亿。


《前任》电影其实是一个系列,《前任攻略》《前任2:备胎反击战》《前任3:再见前任》,一部比一部更现实。


《前任3:再见前任》是前任系列作品的第三辑,由田羽生执导,韩庚、郑恺、于文文主演的爱情片。该片讲述了孟云和余飞都因为一点小事而与各自的恋人林佳、丁点分手,秒变单身的两人不甘平庸,在久违的黄金单身期里放飞自我,却又频频翻车引发爆笑的故事。


《前任3》播出后网友们就一直期盼着《前任4》的到来。而就在最近,网上出现了《前任四》的信息,让很多一直关注前任系列的朋友纷纷被吸引了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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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网上有人爆料之前比较火的《前任攻略》三部曲现在即将推出第四部,将会在今年情人节上映,一时间很多人在看到这个信息纷纷留言表示伤不起,年年看前任,谁知道今年一起看电影的还是去年的那位吗?


《前任四》被曝主演依旧是:郑凯、郭采洁,这是大家所熟悉的演员阵容!但是导演却不再是那个大家都熟悉的导演,换了一个大家不是多熟悉的演员。试想一下如果没有田羽生这个导演在的前任系列还是前任系列吗?这次竟然还打着前任系列来吸引眼球,博取关注!


但是很快,《前任》系列导演田羽生微博发文辟谣否认:“没有前任4,repeat,没有前任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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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3》官博则给出了一份长声明,表示现在暂无拍摄《前任4》的计划。《前任》官博表示,网传的“前任4”并非是《前任》系列续集,其并未以投资、制作等任何形式参与网传的《前任4》,也未授权其使用《前任》系列电影的著作权,营销号使用《前任》系列的素材为《前任攻略4》做宣传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对此提出警告,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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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前任》系列的官微,还是华谊兄弟的官微,最后都警告侵权者,立即停止侵权!所以,当有人问:《前任3》之后,《前任4》出来了?现在可以根据两个官方的声明,明确的告诉你,那是假的,现在并没有什么《前任4》。那么,所谓的《前任攻略4》你看了吗?是否涉嫌侵权呢?


我们来看看法律上是怎么说的。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影视作品的制片人作为权利人对其作品享有完整的版权,既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又包括基于电影类作品的利用而带来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等财产权。


例如上文中的营销号蹭《前任》热度,使用了《前任》系列电影的内容和剧照、主题曲等素材进行拼接、混剪,进行《前任攻略4》电影宣传,是对《前任》系列电影版权方的侵权,且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当然,并非所有的使用电影素材的行为都属于版权侵权,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截取电影中的视频截图进行保存,或者是发朋友圈,那么这些行为都属于侵权吗?其实不是这样的,如果我们借用电影资料的行为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就会涉及到版权侵犯,但如果是用于个人学习或欣赏,是不侵犯版权的。


《中华人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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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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