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号:25-cv-03962
品牌原告:Guangzhou Mansheng Technology Co. Ltd.
起诉类型:商标+版权
起诉日期:2025-4-11
代理律所:Ni Wang & Massand, PLLC
Guangzhou Mansheng Technology Co. ltd. 是一家专注于珠宝饰品设计与销售的企业,凭借创新设计与时尚风格在行业内声名远扬。公司凭借独特的创意理念与精湛的制作工艺,在珠宝饰品市场中占据了一席之地,尤其在字母项链领域拥有显著影响力。
其标志性产品泡泡字母项链,设计灵感源自轻盈的气泡,采用圆润的线条勾勒造型,营造出轻松愉悦的视觉效果。适中尺寸的设计,非常适合日常穿搭,既能巧妙点缀造型,又不失时尚趣味。此外,吊坠与链条采用可拆卸设计,既支持整体佩戴展现层次感,也可单独使用吊坠打造简约风格,充分满足多样化的搭配需求。
目前案件处于密封状态,赛贝通过检索发现,原告在美国注册有‘Bubble Initial’、‘Bubble Letter’、‘Bubble necklace’和‘Mayzone’等4个商标,均属于第14大类(珠宝饰品),覆盖项链、吊坠等核心产品。
同时赛贝还检索到该公司拥有美国版权号VAu001527524,涉及多张泡泡字母项链设计图片,请注意不可以随意使用在产品包装上,否则会有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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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贝自有美国律所,20年诉讼经验,与GBC/Keith/David等众多原告律师交手经验丰富,熟悉对手风格,我司判断为不侵权链接,有大量0和解并恢复链接案例,并代理众多已缺席判决卖家,追回大量被划走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