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参数
品牌原告:RAMONES PRODUCTIONS, INC.
起诉类型:商标
起诉日期:2023-6-20
代理律所:GBC
品牌介绍
Ramones(雷蒙斯)是美国第一支朋克乐队,也是朋克三和弦理论的创立者,1974年成立于纽约市,影响了大西洋两案朋克摇滚的兴起。Ramones的成员为主唱Joey Ramone、吉他手Johnny Ramone、贝斯手Dee Dee Ramone以及鼓手Marky Ramone。Ramone的歌曲节奏快且朗朗上口,是史上历史最悠久的朋克乐队,于2002年入选摇滚名人堂。
注册商标
本案涉及以下美国注册商标,商标注册类别有9(科学仪器)、16(办公用品)和25(服装鞋帽),卖家请勿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这些商标。
产品示例
(图片来源:https://www.amazon.com/;引用日期2023-6-21)
联系我们
RAMONES PRODUCTIONS, INC.于6月20日提出23-cv-3879诉讼案件,该案目前未有重大进展,原告还未向法庭提出TRO(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临时限制令)动议。有销售相关产品的卖家抓紧提现,减少损失。卖家可以收藏我们的官网www.saibeiip.com了解最新讯息。如果有卖家收到相关邮件,不要惊慌,可以通过下方的二维码联系我们。
赛贝提供侵权咨询及TRO和解服务,我们的优势有:
1)律师经验丰富,争取为客户赢得圆满结果。
2)由资深美国律师出面和解。
3)同等案情保证取得的和解金额市场优质价位。
4)保证业内性价比高,承诺和解不成功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