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年的蓝海厮杀,吞并了快的、Uber,打败了易到,终于奠定了网约车市场老大地位的滴滴,本应处在一个企业高速发展的阶段。但是网约车的战事且息,前有共享单车OFO、摩拜等来分出行市场蛋糕,后有美团宣布进军网约车,进一步挤压滴滴的盈利空间。如今面临旗下顺风车业务的多起重大安全事故,滴滴直接被打趴在地。政府和社会的追责声浪,并没有给滴滴公司多少喘息时间。
最新的进展是,除了无限期下线顺风车业务,滴滴出行将于2018年9月4日启动安全大整治,所以滴滴将在9月8日到9月15日这一段时间停止部分夜间服务。也就是在深夜时间段(23时-5时),你在滴滴上打不到出租车、快车、优步、优享、拼车、专车、豪华车。你能做的,可能只有走到路边,等一辆亮着「空车」的招手即停出租车。
还真别说,市场占有率做到这么高的程度,虽然摆上桌面来说,滴滴有千错万错,但是这一停,还真的有不少人受不了了开始吐槽,毕竟在部分城市,的士给到用户的用户体验极差,不打表不文明绕远路那都是常事,而滴滴曾经是唯一的替代品。另一方面,就算是一线城市,以深圳举例,深夜时间段你也不是站在哪里都能打得到的士的。到了那个时候,人才开始怀念起来,站在路口等司机来接的小确幸。
有一句话,被用来形容前几年频发的老人讹诈事件,说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其实,以前没滴滴的时候,的士黑车犯罪的案子也没少听说,所以是不是坏人开始学会用滴滴接客了呢?当然,作为一个企业,有责任去规范自身平台的服务提供者和用户,并为双方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这是最基本的。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如此恶劣的事件而不知反省与及时改过,滴滴招致的这些骂名也并没有委屈了它。
滴滴(北京嘀嘀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创立于2013年05月06日,公司成立至今也才5年,但是知识产权布局已经相当成熟。通过查询可知,滴滴目前共注册有商标信息1860件,专利信息359件 ,作品著作权登记2件,软件著作权登记8件。
虽说已是知识产权大户,但是滴滴在知识产权领域,处境虽然说不上是四面楚歌,但是的确也不是风平浪静,2014年12月31日,天津顶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长江(北京)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向商标局提交了「镝镝打钱 dididaqian」商标的注册申请,并指定使用在第38类信息传送、电话业务等服务上。
滴滴方面发现了对方这一注册申请之后,立马在2016年4月13日提起异议申请,指出该商标与「滴滴」商标和「嘀嘀」商标构成类似服务类别上的近似商标。
最终商标局支持了该异议,使得该商标在在信息传送、电话业务、提供全球计算机网络用户接入服务、光纤通讯、提供数据库接入服务、数字文件传送、卫星传送、电话通讯、计算机终端通讯、电信信息服务上不予核准注册。虽然之后商标申请人不服,并在2017年8月25日继续向商评委提出对该商标的复审申请,但终究回天乏力,商评委2018年07月20日给出的审理结果与之前商标局的意见并无二致。这场商标战,滴滴公司成功地维护了自己的商标权益。的确,大公司在面对此类争议的时候往往占据优势,但是也并不是没有翻船的时候。
今年的8月27日,宁德的一家山茶油销售企业(宁德市国仕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就顺利收到了由商标局下发的《第20220863号“滴滴传情”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意味着该企业申请的「滴滴传情」商标成功通过注册了。
该商标的申请公司主营茶叶、海产品等地方土特产品,去年1月份,当时申请注册的「滴滴传情」商标正处于公告阶段,同样收到了滴滴公司的异议申请,要求不予核准该商标的注册。
在这个案件中,商标局明确表示:「被异议商标制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和服务在商品的功能用途、服务的内容对象等方面具有明显区别,不属于类似商品或服务,同时也未构成近似商标,商标局对异议人的主张不予支持。同时声称其商标被恶意复制、模仿其商标以及「滴滴传情」商标注册和使用具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并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等证据不足。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准予「滴滴传情」注册。」
说起来,山茶油产品,用「滴滴传情」这个商标,也是挺合适的。但是之前有刺绣艺术家邹英姿提交了一个叫「滴滴绣」的商标,居然也申请下来了。同样是收到过滴滴公司提出的异议,但是通过答辩还是让商标成功注册,不得不说,这「滴滴绣」也是有点秀啊!
我们可以看到,滴滴已经从当初创业圈内的独角兽公司,成长为如今的巨兽大企,在知识产权领域同样是大户。但是再大的公司也是公司,同样要在法制框架下发展。就好像网约车刚发展起来的阶段,政府通过出台网约车管理办法的方式,去管理规范相关企业,引导发展方向。所以只要健全法规,改善法治环境,这头出行巨兽必须有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