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外媒体的报道,欧盟知识产权局认为,“阿迪三条杠的商标不存在任何明显特征”,上述商标被撤消后,但是阿迪达斯立即向欧盟第二高等法院提出起诉,但判决结果依旧是维持了原判。
阿迪在德国慕尼黑的回应说,对判决感到非常失望。然而,阿迪指出,这一裁决只对有限领域中的“三条纹”商标有效,不影响更广的保护范围。
相关法院称这个标识并非由一系列有规则的重复元素组成的图案标记,而是一种常见的符号。虽说三条纹样标志是由adidas的创始人于1949年8月18日首次在足球靴上注册,随后该品牌在2014年注册了这个商标,但是法院认为这不足以证明它是由adidas发明的。
据资料披露,阿迪达斯旗下有三个系列:performance(三条纹路)、运动传统系列originals(三叶草)和运动时尚系列neo(圆球LOGO)。自1950年代公司创立者阿迪达斯勒首次用于鞋上之后,三条杠就成了Adidas的标志,几乎所有的Adidas产品都有这种标志,这也是Adidas不断提起诉讼的原因。
与缺少维权意识和能力品牌不同,adidas作为国际知名运动品牌,在商标保护方面态度十分坚决。它曾经被起诉的目标包括特斯拉,原因是特斯拉Model3商标的三项设计都有三个杠的设计,并且打算把这个标志印在服装上。
此外,美国快速时尚品牌Forever21也控告了Adidas,原因是一系列条纹单品(包括两条条纹或四条条纹的衣服和鞋履)。此外,adidas也对Puma、MarcJacobs等运动品牌的同行和时尚品牌提出了诉讼。
业界人士称,时尚业一向都很重视知识产权和品牌标志的保护,因为商标与名誉是其最有吸引力的要素。在三条纹商标被宣告无效后,adidas可能面临着更多标志性元素混淆和假冒商品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