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上一篇文章中谈到,虽然商标、版权和专利的保护形式不同,但是有些创作是可以同时申请其中两种或者三种权利的,比如设计作品,既可以注册商标,也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还能进行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详情可查看《浅谈外观设计专利与版权的四大区别》。
那么当一件设计既可进行版权登记,又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该如何选择呢?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来分析:
第一,同一客体既在版权保护期内,又在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内的,权利人可以任意择一权利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在英特莱格公司诉可高(天津)玩具有限公司等侵犯实用艺术作品著作权案中,法院就认为,“没有证据表明中国法律对于外国人的实用艺术作品排斥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双重保护。英特莱格公司就其实用艺术作品虽然申请了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但并不妨碍其同时或继续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第二,通常来说,同一客体获得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要短于版权的保护期,那么外观设计专利因保护期届满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专利权终止,是否能通过版权进行保护呢?专利权终止并不意味版权的终止,但权利人获得版权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即在专利权终止后,权利人不应在专利权保护的范围内获得版权的保护,但权利人对专利权保护范围外的使用还是享有版权的。
看了以上内容,想必你该知道该如何选择了吧。如果大家还是对这方面内容不清楚,欢迎咨询赛贝知识产权平台。我的知识产权顾问会为你提供最优的保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