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外媒报道,一加在欧盟提交“Warp Charge”的商标申请,联想之前一加曾在欧盟注册过Dash Charge的商标,但因Bragi和亚马逊反对而未能注册成功,外媒猜测,这或许是一加在未获得Dash Charge闪充商标后的替代方案。
据悉,此前Bragi和亚马逊反对一加为Dash Charge注册欧盟商标 ,只为Dash Charge可能对亚马逊的Dash Replenishment API服务、Bragi的各种Dash耳机造成混淆。
商标在注册过程中,经过初步审定后会进行公告,在法定期限内,如果公众对该商标有意见,可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也就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的提起人可以是任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或者个人,他们既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第三人。像一加Dash Charge欧盟商标注册事件中的商标异议人就是Bragi和亚马逊。
欧盟的商标异议程序与中国的商标异议程序不同,中国与欧洲的法律制度看似都为大陆法系,但实际上有很多差别。中国法律虽以大陆法系为基础,但受到西方化、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和制度三个源流的影响。欧盟各成员国法律虽以大陆法系为主,但欧盟法律则综合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特点。
从商标异议制度来看,中国的商标异议制度较为简单,主要分为“异议人提出异议”,“申请人进行异议答辩”,“双方进行质证”,“官方下发裁定”4个步骤,其中质证环节非必经程序。
欧盟的异议制度较为复杂,主要分为“异议人提出异议”,“双方进入冷却期”,“ 异议人递交完整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商标申请人进行异议答辩并递交证据材料”,“ 双方进行质证”,“官方组织听证”, “官方下发裁定”7个步骤,其中质证和听证环节非必经程序。
欧盟商标异议的理由包括以下两点:
(1)申请商标与在先注册/申请的商标构成类似商品/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从而存在混淆的可能;这种混淆可能性的存在包括了消费者发生混淆性联想的可能。
(2)欧盟商标的在先商标已经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或信誉,即使使用商品或服务不类似,但申请商标不正当利用了这种知名度和信誉,或者将损害这种良好知名度和信誉。
欧盟包含28个成员国,如此大的地域范围使得商标被多个异议人基于不同的异议基础而异议是欧盟商标申请程序中非常常见的一种状态。审查员会在审查完所有异议申请的形式内容后通知商标申请人,要求商标申请人针对每一件异议分别进行处理。
在欧盟商标注册过程中个,一个商标是有可能被多人异议的,因为欧盟包含28个成员国(英国即将脱欧,如脱欧成功,将不包含在这28个成员国内),如此大的地域范围使得商标被多个异议人基于不同的异议基础而异议是欧盟商标申请程序中非常常见的一种状态。审查员会在审查完所有异议申请的形式内容后通知商标申请人,要求商标申请人针对每一件异议分别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欧盟商标异议的基本内容,欧盟商标注册跟国内商标注册在商标注册流程和提交资料上有所不同,如果企业要注册欧盟商标,赛贝知识产品平台建议大家先进行详细的商标查询和风险评估,最大程度降低商标驳回的风险,如果受到商标异议,建议大家寻求专业的国际商标代理机构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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