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奇虎360,我们首先想到的大概是它的安全软件或者浏览器,其实360还有一个信用平台你知道吗?
360信用平台是通过集合社会各界信息,对网站及网站主办单位进行综合评价的服务平台,以信用评级和信用成长值等方式,把网站的综合信用情况呈现给网民,作为网民放心上网的参考依据。
对于这个信用平台奇虎公司也是非常重视,在2014年12月16日提交了6件与之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类别主要为第9类、第35类、第36类、第38类以及第42类。
这些商标大部分都注册成功了,但是有两件却被腾讯和另一家从事网络安全服务的竞品公司赛门铁克公司同时提出异议申请。
被异议的商标是第15944745号“360信用平台 让信用时刻看得见及图”商标与第15944677号“360信用平台及图”商标,商标类别都是第42类。
腾讯认为,两被异议商标与其拥有商标权的第15141265号“微信支付及图”商标与第15141175号“Wepay及图”商标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易造成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发生误认,从而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及负面的市场效应。同时,360公司的注册行为是一种明知他人商标存在的恶意抢注行为,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赛门铁克公司则以其拥有商标权的第4454458号商标作为引证商标,同样认为两被异议商标与其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对此,商标局认为:两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计算机软件设计”等服务与腾讯公司、赛门铁克公司的引证商标核定使用服务属于类似服务。同时,两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图形构成方面区别甚微,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局决定,两被异议商标商标在“计算机软件设计等”服务上不予注册,在其余服务上准予注册。
360公司不服,提出了驳回复审申请,而这一次,商评委做出了新的决议。
商评委认为,360公司的两件争议商标与腾讯和赛门铁克公司的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不构成近似商标。且几件商标在设计风格、细节特征等方面存有明显差异,未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实质性相似。
因此,商标评委决定两件被异议商标被予以核准注册。
前后两次裁决的结果完全不同,这或许会让大家感到疑惑,究竟图形商标近似的判定标准是什么呢?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标准》的规定,商标近似指的是商标文字的字形和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和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与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商标近似的判定与商标相同的判定类似,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其次应从商标本身的形和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比对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近似。
图形商标的判定标准有如下几点:
(一)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而360公司对于两件被异议商标的态度也很值得大家学习,在商标被异议、被驳回后,我们不要轻易放弃,还是要收集相关证据,申请商标驳回复审,说不定就会柳暗花明呢。
本文版权为赛贝知识产权平台(www.saibeiip.com)所有,转载请在显著位置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