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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中文网疯狂注册2000多件商标,是恶意囤标还是商标保护?

发布日期:2019-09-10 作者: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我们在昨天的文章中谈到,火爆这个暑假的动漫电影《哪吒》的出品方光线传媒注册了1800多件“哪吒”商标,对“哪吒”进行全方位保护。这也让大家在感慨光线传媒大手笔的同时,也多了几分对商标保护的思考,


近日,赛贝小编发现又有一家网站提交了大批量的商标注册申请,而且他们的情况与光线传媒不太一样,他们注册的都是自己网站上发布的小说名称,这个网站就是起点中文网。


起点中文网创建于2002年5月,是国内引领行业的原创文学门户网站和写作平台,隶属于数字阅读综合平台——阅文集团。起点中文网前身为起点原创文学协会,长期致力于原创文学作者的挖掘与培养工作,并以推动中国文学原创事业为发展宗旨,并以此为契机开创了在线收费阅读即电子出版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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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商标查询可发现,从2007年开始,起点中文网的经营者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文以起点中文网代称)就开始分批次注册商标,一开始是一批申请注册十几个到几十个不等,到后面一口气申请注册几百个,例如最近一次从8月25日到8月27日三天时间,起点中文网申请注册了219件商标。截止目前为止,起点中文网一共提交了2231件商标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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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商标申请数量比起光线传媒的“哪吒”那是有过之而不及,而且光线传媒注册“哪吒”商标好歹还是为了进行品牌保护,也是为了扫清后续的商标障碍,为以后打造IP以及发展周边衍生品做准备。


但是起点中文网作为一家小说网站,注册这么多商标干嘛用呢?而且这些商标名称跟“起点中文网”这个品牌词没有任何关系呀,难道这个不属于恶意囤积商标吗?


起点中文网的行为当然没有逃过商标审查员的“法眼”,但是经过讨论后商标审查员却认为起点中文网注册这批商标并不属于非正常商标申请,这是因为起点中文网上有大批的原创作者以及大量的原创小说,而起点中文网申请注册的商标都是在该网站上面发布的小说名字,此外,起点中文网也并没有大量转让商标的行为。


因此,商标局认为起点中文申请这批商标是出于商标保护的目的,而非恶意囤积商标。


在这个事件中,有一个非常关键的点——非正常商标申请。


非正常商标申请,是指申请人利用我国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权的商标制度,将商标作为牟利手段,大量申请注册商标。


随着商标注册程序优化、注册周期缩短、注册成本降低、注册资源减少,以傍名牌为目的的商标恶意申请行为时有发生,以转让注册商标牟利而非实际使用为目的的商标囤积注册行为大量出现。


该行为对我国商标制度的健康运行造成极大破坏,有悖《商标法》“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的立法宗旨,严重妨碍了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活动,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利于经济健康发展。因此,非正常商标申请的行为是被明令禁止的。


那么,哪些行为属于非正常商标申请呢?综合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


1、模仿大家都知道的商标,恶意搭便车;

2、抢注已经具有影响力的商标、已有商标的相同或相近似商标;

3、短时间内大量申请、重复申请商标注册;

4、缺乏实际用途的恶意囤标、不诚信商标申请注册。


目前,商标局对商标注册各环节进行严密监测,在审查、异议、撤销等各环节从严审查,坚决遏制和打击恶意注册、囤积商标等非正常申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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