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商标要想注册成功,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就是必须具备显著性,当一个标识不具有显著性或者显著性较弱的时候,通常不应被注册为商标使用。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在生活实践中有许多本身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但经过长期、持久的使用在相关公众中形成了区分商品产源的后天特征,具备商标注册的基本要求。
故此,基于商标注册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商标的显著性分为“固有显著性”和“获得显著性”两种,固有显著性是指某一标志本身就具有商标法所要求的显著性。而“获得显著性”是伴随人们商标意识的不断深入,原本缺乏固有显著性的标识通过长期连续使用而被逐渐认可获得显著性。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商标都是不具备“固有显著性”,但是经过长期的使用和宣传,具有较高的识别度,也就是具有了“获得显著性”,因此才能注册成功,“饿了么”就是这样一枚经过使用获取显著性的商标。
饿了么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外卖平台,作为一家2008创立的本地生活平台,主要营业项目有在线外卖,新零售、即时配送和餐饮供应链等。发展至今,饿了吗已经覆盖了全国2000多个城市,加盟的餐厅数量达到200万家,用户量更是多达2.6亿。
饿了么在一开始申请注册商标时,碰上了大问题。其实在“饿了吗”出现之前,使用“X了吗”这种句子注册商标的有很多,比如:好了么、渴了么、涨了么、洗了么、吃了么、累了么等,但是这些商标不是在商标驳回复审中,就是已经无效,驳回理由很统一,都是由于缺乏显著性。“饿了吗”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毫无疑问的被驳回了。
但是“饿了吗”没有放弃,积极提起了商标驳回复审,后来在复审中成功了,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其实就是因为“饿了么”使用了我们上文提到的“经过使用获取商标显著性”。
时“饿了么”做了一个十分机智的举动,就是在商标复审时间内,不断地扩大自己的用户群体,截止到复审结束时,“饿了么”已经覆盖了全国200多个城市,加盟的商家更是都多达18万家,平均一天的订单量超过了100万单。在2014年的时候,饿了么为抢占市场,疯狂扩张,3个月内员工数从200名猛涨到了2000名,迅速占领了市场。
也是在这种潜移默化中,人们提起“饿了么”联想到的只会是外卖软件,不是问句,获得了商标的基本属性,才有了核准注册。
所以说,“饿了么”的商标注册申请实际上是“曲线救国”,是特殊情况。直接申请肯定无法通过,只能先大量使用,在市场上打出一片名气以后再及时注册商标。
和“饿了么”一样,虽然本身不具备显著特征,但是经过使用从而具备显著性的还有“两面针”、“酸酸乳”、“六个核桃”、“黑又亮”等商标。
通过上述案例可知,“证据”在“商标获得显著性”认定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商标的商业性使用、首次使用的时间、使用地域及范围、商品的销售额及市场占有率、商标的广告宣传等证据均对法院判定商标经过使用是否形成了固有特征的新含义,由此认定“商标获得显著性”的情形具有重要影响。
从“饿了么”商标驳回的案例也可以看到,相关法律的规定并不是完全僵化的,其实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你的商标是否能让消费者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识别出这是你的商品。而不至于引发错误的联想。
当然了,虽然“饿了么”商标最终注册成功了,但是像“饿了么”这样进行商标注册还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先打出知名度,然后再及时地注册商标,这种方式无异于“裸奔”。试想假如项目在稍有名气的时候,就遭人山寨,很有可能商标还没注册成功,项目就要夭折了!
所以赛贝小编建议,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最好先咨询专业的人士,请他们帮忙评估一下商标驳回的风险有多大,如果商标驳回风险太高,可以先对商标名称进行调整,一方面可以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因商标驳回延长商标注册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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