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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需要避开的七个“坑”!

发布日期:2017-03-12 作者:舟文

        对商标有研究的朋友们都知道,申请注册一个商标到底得花多少时间,一年那算是时间短的了,如此辛苦才能拿到商标注册证,该如何正确有效的进行商标使用呢?详细了解下面的商标使用事项,充分的利用商标,发挥商标的全面作用。

 

商标使用要注意的七个“坑”:

(一)首先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是符合相关的商标法,在享受商标法保护的同时也得遵循一定的义务。商标注册成功之后,商标注册人就能享有商标使用的义务。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的理由连续三年的时间没有使用,该商标就会被依法撤销。

 

(二) 商标注册人是不能随意的更改商标的任何标识,商标的图案、文字或者组合都是不能修改的,再者商标注册人也是不能私自更改注册商标的注册人的名义、或者地址等其他的注意事项。

 

(三)商标拥有者是有权利把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的,但是必须经过正当的许可合同才能许可给他人使用。得到许可使用的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的有限期内向商标局进行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并由商标局进行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过备案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四)发现“李鬼”,尽早提出异议,李逵李鬼傻傻分不清楚,近似商标以假乱真越来越多。为了防止自己商标的显著性被稀释,就不能光靠商标局的审查员。如果你的竞争对手,或你原来的合伙人去申请与你类似的商标,那就应当及时提出异议申请。注意,商标公告以后,异议期只有短短三个月时间,人家可是过时不候的。

 

(五)扩大使用范围,应追加注册,商标注册申请必须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按不同的类别分别提出,经核准后即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注册商标需要在不同类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必须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六)第35类,注册就对了,绝不忽悠!如果企业在创业之初,不想在商标上投入太多钱,而忽略了第35类的注册,则在企业发展一段时间后,请一定要追加注册。

  因为35类的综合性比较强,像是广告、工商管理辅助业、替他人推销、人事管理辅助业、商业企业迁移、办公事务、财会、单一服务、药品、医疗用品零售或批发服务等都在35类里面,现在盛行的电商、网络销售、网络服务,都在35类里,所以即使不使用也要注册,若有他人恶意抢注就不好办了。

 

(七)、商标续展宜早不宜迟,商标自核准注册日期起有效期10年,期满后应在前12个月或后6个月内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续展,未续展的商标将被宣告无效。

  对于商标注册人来说,一年是很宽裕的时间,但是对于商标局来说,续展的审查时间要多久可就不一定了。现在网上交易平台对知识产权要求都十分严格,万一过期了,商品就要下架,鉴于没人敢保证商标局的办事速度,所以商标续展这件事,千万别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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