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中国企业申请注册国际商标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正在逐步提升。但是随着国际商标注册申请量的逐步递增,各国商标管理机构对于当地国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核也更为严格,如果不符合相应的国际商标注册要求,我们是无法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那么中国企业注册国际商标究竟有哪些要求呢?
下面赛贝知识产权平台将从商标注册要求和商标申请人两方面来谈这个话题。
一、商标注册要求
大家知道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特征,如果不具备这一特征的商标是无法申请的,以下几种情况在多数国家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征:
1、商标采用了地理名称。
根据国际惯例,许多国家和地区禁止使用地理名称作为商标,因为地理名称不能区别不同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2、商标采用了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或图形。
如以“乳牛”作为奶粉商标图案,因乳牛为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图形,商标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获准注册。
3、商标由单纯阿拉伯数字组成。
以阿拉伯数字作为商标;将使其不易识别,使用在某些商品上还会引起误认。大多数国家规定数字商标不准注册。
4、商标仅由表示商品质量、主要原料,或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图形组成。
如“羊绒”毛绒、“金质”钢笔等。采用这类商标,将使商品与其他同类商品混同。
对商标的显著特征的审查,各国掌握的尺度不尽相同。
日本商标法同中国商标法对显著特征规定大致相同,但要求商标必须使用所指定的一种或几种颜色。法国商标法的规定较宽松,一切可用以识别产品、物品或服务的标记如姓氏、别名、地名、标签、标徽、烙印,印花、戳记、插画边纹、图画、浮雕、字母、数字、铭文等都可以作为工业、商业或服务业的商标。英国和美国实行商标注册两部制,在A部(主簿)注册的商标较B部(副簿)注册的商标要求严一些。对于这一块的具体要求,大家可免费咨询赛贝知识产权平台国际商标顾问,他们会根据您的实际商标申请情况给与建议和指导。
除了商标要求之外,国际商标注册对商标申请人也是有一定要求的。
二、国际商标注册对申请人的要求
1、申请人必须具有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在我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如果没有,应在我国境内有住所;如果没有住所,申请人应有我国国籍。非“ 马德里联盟 ”成员国的国民,若在我国有其合资或独资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现在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2、申请人可以要求优先权
申请人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如果与国内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相隔时间未超过六个月,那么申请人在提出国际注册申请时,可要求优先权,但应提供国内《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3、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自2008年9月1日起,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的,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获得注册;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 “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的,或是同属“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4、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应与国家注册申请内容一致
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名义完全一致;申请人地址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地址完全一致;商标应与国内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包括颜色完全一致;所报的商品和服务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者不超过国内申请或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如果国内申请或注册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务类别的同一商标,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可提交一份国际注册申请,将国内所报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按类别顺序填写在该国际注册申请书上。
以上就是国际商标注册中的各项申请要求,国际商标注册申请流程上并不复杂,目前有一些国家比如美国可以受理个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如果对美国商标注册流程比较熟悉,自己就可以办理。但前提是大家必须了解国际商标注册中的各项注意事项以及当地的商标法规,不能按照在中国注册商标的方法和套路去办理海外的商标注册。如果大家对这一块还有任何问题或者不了解的地方,最好先咨询专业的国际商标代理机构,做好详细的商标检索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以防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可以及时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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