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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你还在按传统的思维进行商标注册吗?

发布日期:2018-12-15 作者: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往往涉及线上与线下功能,兼具多个商标类别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若只在单一类别申请商标注册就会发生法律风险。今天赛贝小编就来跟大家聊一聊这个话题——在“互联网+”时代,企业究竟该如何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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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的商标理论认为商标分类表中的第1-34类为商品类别,第35-45为服务类别。对于很多提供实物商品的企业来说,常常仅在商品类别布局;同样,对于提供服务的企业,常常又忽略了在商品类别的布局。然而,随着商业规则的变化,商品和服务常常是相互渗透,相互关联。比如卖电视、卖手机、卖汽车的传统制造商也会提供第35-45类中的一类或多类服务。同样,原本做服务的企业很有可能在聚集了大量的用户后,开始转而涉足实物商品,利用大量用户群拓展自己的商业地盘。


在实践中,企业商标类别申请不到位造成的不同类别商标冲突日益增加,APP的出现更是加剧了这种冲突,此前的陌陌、滴滴打车等商标纠纷均因此而起。互联网大潮下,绝大部分服务都离不开网络、Web、APP,无论是传统行业还是立志于颠覆传统行业的企业越来越多的意识到在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布局的重要性。


以滴滴打车为例,一款打车软件至少涉及应用程序下载、地图服务、广播功能、出租车运输、旅行预订等内容,这就要求软件运营商需要在第9类、第16类、第38类、第39类等多种商标类别中进行商标注册。若其中某一类别的商标被他人抢注,将不可避免地造成不同类别商标之间的冲突。一旦发生这种情况,软件运营商或是花巨资购买这枚商标,或是放弃忍痛这枚商标,但这也意味着前期巨大的广告与运营投入付诸东流,无论哪种情况,都将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


为此,在选择商标申请类别时一定要在第42类(特别是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软件更新、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电子数据存储、通过网站提供计算机技术和编程信息、云计算)进行布局。考虑到企业的目的是销售盈利,第35类所涉及的服务将可能是互联网产品变现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在第35类布局也尤为重要。实际上,在互联网+时代,企业在互联网相关类别的申请布局意义远远大于其在垂直领域相关商品/服务类别上的布局。以“滴滴”和“快的”这样的移动互联网产品为例,其在42类的商标布局重要性远远在于在第39类(运输、出租车经营等)商标。


很多企业在申请商标时,为了省钱,将APP的icon和名称,或者名称的中英文作为一个商标进行申请,这种做法会导致名称的中、英文名称、App的icon和名称均无法单独使用,造成了对商标权利人的限制。


那么,在“互联网+”时代,企业究竟该如何进行全面的品牌保护呢?赛贝知识产权平台建议,对公司来说,应以企业核心业务和商业布局为基础选择商标类别。除了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核心类别之外,企业还应考虑到业务延伸,对有可能拓展的业务进行注册。另外,近几年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带动了电子商务的发展,若企业涉及这方面的业务,那么还需考虑与之相关的类别,如第35类中“替他人推销350071”、“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350092”等。


1、最简单的方法是查询你竞争对手中的前三名都注册哪些类别;2、就是找知名商标代理机构咨询。


赛贝知识产权平台建议:在互联网创业项目中,至少有5个类别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分别是第9类包括APP软件等,第35类包括商务广告等(这类是必须要注册的!),第38类包括电信通讯终端(微信)等,第42类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网站等,第45类包括社交等。当然,具体到各自行业,还得注册所在领域的类别,比如P2P互联网金融就要注册第36类等。


对于产品或服务来说,则应根据其涉及的功能选择商标类别。这就需要企业对产品或服务进行全方位的分析,根据核心功能与可能涉及的其他服务选择商标类别。


另外,对于一些品牌识别度高的重要信息,如公司名称、主打产品或服务等,企业与个人还应选择注册防御商标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对于不法商家“傍名牌”、抢注商标的行为将起到很好的防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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