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专利申请的周期长,有的企业期间也会碰到专利申请需要撤回的情况出现,而又不清楚已缴纳的官费是否可以申请退款。小贝在本文将为大家科普一下: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有哪些原因是导致撤回专利申请的:
1、专利申请文件写得不够完美
发现申请文件撰写存在严重缺陷,想撤回后重新申请。
2、突然不想公开技术方案
专利申请后,如果没有公开,但考虑到不公开该技术方案更利于自己的竞争优势,这时需要尽快提出撤回请求,避免该技术方案被公开。
3、授权可能性极小,放弃申请了
后期检索发现申请缺乏专利性,授权可能性不大,进行下一步程序已没有意义。
4. 此前提交申请时,没有勾选费减缓备案选项,需要多缴官费,想要撤回重新申请。
撤回专利申请的具体操作如下: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声明,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
具体需要提供的文件是:“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及证明文件。”
1.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撤回专利申请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专利代理机构和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3.撤回专利申请不得附有任何条件。
专利申请撤回后官费能退吗
一般情况下:对于正常缴纳的申请费是无法退回的,多缴、错缴、重缴的费用可以退回。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了对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撤回申请的,可以请求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用。
提出撤回专利申请后,再提出退款请求,在《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中写明退款账号信息。
撤回申请后其他注意事项如下:
1.关于申请文件的公布: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做好公布专利申请文件的印刷准备工作后提出的,申请文件仍予公布;但是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应当在以后出版的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
2.关于文档的查阅和复制:
案件结论属于视为未提出、不予受理、主动撤回、视为撤回的复审和无效案卷,对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