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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专利申请图片拍摄要求及简要说明要求都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0-09-11 作者: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申请外观专利,需要提交外观专利申请书、产品图片以及简要说明。那么外观设计照片该如何拍摄呢?简要说明有哪些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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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照片拍摄要求如下:


1、照片应当清晰,避免因对焦等原因导致产品的外观设计无法清楚地显示。


2、照片背景应当单一,避免出现该外观设计产品以外的其他内容。产品和背景应有适当的明度差,以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


3、照片的拍摄通常应当遵循正投影规则,避免因透视产生的变形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


4、照片应当避免因强光、反光、阴影、倒影等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


5、照片中的产品通常应当避免包含内装物或者衬托物,但对于必须依靠内装物或者衬托物才能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时,则允许保留内装物或者衬托物。


简要说明是对外观设计图或照片进行的简要解释和补充。其中不得有商业性宣传性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用途和性能。简要说明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凡属下列情况者应当有简要说明:


1.省略视图:外观设计产品左右、上下、前后对称时,可以各省略一幅视图,但要用语言说明,例如“左视图和右视图对称(相同),省略右视图”。此外,产品不属于创作部位的方向,也可以省略视图,例如“产品底部不属于创作部位,省略仰视图”。


2. 突出主要创作部位在外观设计较为复杂,对已有设计部分、创新部分不易被人注意的情况下,可以写明主要创作或设计要点,以加强专利保护。例如台灯的外观设计,其创新点只涉及灯罩,其它部分是已有设计,应予以说明。


3. 补充图或照片中难以表达的内容:如果产品外表或部分外表是用透明材料制成而在图中无法表达“透明”,可以在图片或照片透明部分引出标记线,注上A、B等,并在简要说明中A、B等处为透明部位。


4. 图或照片只表示产品局部时:较长的产品,如型材、工字钢等,可画一段长度,在简要说明中说明产品全长及长宽比例。有些纺织物,如地毯,上下左右都可省略,只需画出局部花样与纹路,但在简要说明中应说明其长、宽尺寸。


5.外观设计产品的效果与制造的特殊材料有关时,简要说明中应注明材料。


6. 对需要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产品,除了提供色彩及黑色图或照片各两套外,还应在简要说明中说明,本产品应保护的色彩。


7. 新开发的产品,特别在外观设计分类表中尚没有的,要在简要说明中写明产品的使用方法和目的,以明确保护类别和专利局补充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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