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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外观设计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商标以及美术作品的区别

发布日期:2020-08-05 作者: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商标、专利和版权都属于知识产权范畴,虽然他们保护的客体不同,但是有些时候有些设计既可以申请外观专利,又可以注册立体商标,还可以申请版权登记。


尤其是有些产品设计,还涉及到产品的形状,有些申请人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又搞不清楚究竟该申请外观专利还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那么外观设计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商标以及美术作品之间都有哪些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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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的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或者是这两者的结合,也就是说,外观设计只限于产品外观的设计,不涉及产品的技术性能;着眼于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且目的在于提高产品美感的设计,才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例如,对电脑显示器的形状、颜色以及散热孔和按钮的安排等进行设计,使得显示器更加令人赏心悦目,这样的设计就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虽都涉及产品的形状,但着眼点不同,产生的效果不同,外观设计是一种设计方案,所涉及的形状是从产品的美感角度出发;实用新型是一种技术方案,所涉及的形状是从产品的技术效果和功能的角度出发。


外观设计与绘画、美术作品的区别在于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结合为一体,没有与任何产品相结合的画稿不能得到外观设计专利,但如果画稿是用于地毯上的图案和色彩的设计,则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与商标在构成上都含有形状、图案和色彩等要素。但外观设计的载体是产品且与产品不能分离,并能直接体现它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商标是区别商品/服务不同来源的显著标志,或者说商标是将一个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服务与另一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服务相区别的显著标志,商标可以与商品或服务主体分离,是置于商品表面、包装及服务的店面等上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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