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是对工业产品外表所作出的设计,其不仅要具有工业实用性,同时还应当富有美感。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外观设计也受到了更多地关注,越来越多的外观设计被申请为专利,通过专利法予以保护。与此同时,有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纠纷也呈增长的趋势,而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确定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如何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一直是专利实践中的难点,在《专利法》的第三次修改过程中,立法者试图通过完善目前的法律规定来解决这一问题,即将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作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必要文件,意在通过其中记栽的“设计要点”来帮助合理界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
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简要说明不再是可有可无的文件,其法律地位等同于发明专利的说明书,在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过程中起到解释和辅助的作用。因此,不论是申请人或是代理人都应当重视简要说明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的作用,从而更好地保护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权益。
那么外观设计专利简要说明包括哪些内容?简要说明有什么格式要求呢?
产品外观设计简要说明格式详情:
一、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二、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简要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简明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用途。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
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
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指定的图片或者照片用于出版专利公报。
此外,下列情形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1、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保护色彩,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难以写明的,也可以仅写明省略某视图,例如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
2、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3、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必要时应当描述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
4、对于细长物品,必要时应当写明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用省略画法。
5、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透明材料或者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6、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必要时应当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
7、新开发的产品,特别对在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洛迦诺分类表)中尚没有的,要在简要说明中写明产品的使用方法和目的,以便明确保护类别和补充分类表。
需要注意的是,简要说明“设计要点”的作用应该仅限于在进行外观设计比对时提供一个参考,而不能代替主要承载了外观设计信息的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来界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