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稽查局根据专利权人的举报对一涉嫌假冒他人专利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被举报主体为一生产销售手机自拍杆企业,产品销售往全国各地,甚至跨境销售往海外。
比较尴尬的是,产品外包装上还有“专利产品 仿冒必究”的字样,以及三个假冒他人的专利号。
经统计,当事人生产的涉嫌假冒他人专利的产品近10000余个,涉案货值近10万余元。
这件事看起来似乎很搞笑,但是卖家们也不要置身事外围观看戏,其实这并非个例,与之相同的案件比比皆是。
赛贝小编在前几天的文章中才谈到过,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效打击进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自2019年7月1日起,深圳海关将开展为期6个月代号“龙腾行动2019”的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严打进出口侵权货物。详情可查看《下月起,深圳海关开展“龙腾行动2019”行动严打进出口侵权货物》。
据了解,这也是深圳海关连续第三年开展该专项行动。此前在2017年和2018年都有实施过,不过当时为期较短,只有三、四个月,这一次时间延长到6个月,说明了相关部门对知识产权非常重视,也意味着这一次会更加严格,处罚也可能更重。
那么,哪些行为可能构成仿冒专利呢?
产品没有获得专利,却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
专利权已经失效或者终止,但厂商或卖家仍然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
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也就是盗用别人的专利号)
销售第(一)、(二)、(三)项所述产品
在产品相关材料中,将未获得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
产品的某一项技术,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误认为是该公司或个人的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基于上述行为,赛贝小编建议卖家朋友们立即展开自查,看看自己所售的产品是不是涉嫌仿冒专利。不知道自己所经营的产品是否涉及品牌侵权或专利侵权的卖家,可以上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查询网站查询。
此外,从今天开始,卖家在出口商品时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带有R或者TM标识的,一定要报有品牌的。
2.没有带R或者TM标识的,但有明显的字母或者汉字在产品或外包装上面,也可以报有品牌。
3.没有带R或者TM标识的,没有明显字母或者汉字在产品或外包装上面,要报无牌。
由于这次知识产权审查严格、波及范围广,卖家需要抓紧时间做好自查和应对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走,做好品牌备案,备足品牌相关资料,注意不要轻信非正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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