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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算什么,从商标上才能看出周杰伦和蔡徐坤谁才是真正的王者

发布日期:2019-07-29 作者:许晓思/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上周一条质疑「周杰伦没有粉丝」的豆瓣帖,在周末惹怒了自嘲为中老年人的周杰伦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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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人对豆瓣的认识,还停留在查电影评分的阶段,很少有人意识到豆瓣其实是娱乐圈的弹药库。别看大多引爆娱乐圈的明星八卦热点的主战场都在微博,每次十有八九引爆舆论的导火索都是指向豆瓣。


在水静鹅飞一派祥和文艺的豆瓣首页之后,是明星八卦的源流地豆瓣小组,其中又以「八组」名声在外,广为人知。(组名原为「八卦来了」,组员被称为「八组鹅」)


上面这个出自豆瓣的帖子将「微博超话排名」、「官宣代言」、「转发评论」、「流量」这些流量明星的指标强行与周杰伦粉丝数量和影响力挂钩,让许多喜欢周杰伦的人都感觉受到了冒犯。


大多数杰伦粉对支持偶像的理解显然与此不同,他们选择默默听歌,掏钱卖演唱会门票,在演唱会上呐喊。年少时代视周杰伦为偶像的人,现在不少已经忙碌工作、有了自己的家庭,「隐形」多年的他们自嘲为中老年粉丝、夕阳红粉丝团。


本着「流量粉丝玩的,我们也能玩,还要玩得比你们好」的一股劲,周杰伦的中老年粉丝们决定出手为偶像正名,也为自己正名,开始研究起如何打榜。许多以前不玩微博超话,不知打榜为何物的周杰伦粉丝,也呼朋唤友地组成「夕阳红」粉丝团,誓要打下榜单第一。(甚至开始学起了流量粉丝们的「网络流行语」)


粉丝们找到到微博超话排名一看,哦豁,第一名居然是蔡徐坤,而其实这个时候蔡徐坤已经雄霸榜首长达54周了(长达一年多)。


如果按照原帖的逻辑,难道说蔡徐坤是现在粉丝最多影响力最大的明星?这个结论显然不止是周杰伦的粉丝接受不了。凭着多年攒下的好人缘,其他明星的粉丝,甚至是明星本人,都开始给周杰伦的排名添砖加瓦。


周杰伦和其他明星的粉丝们,与其说他们是在给周杰伦投下自己的一票,不如说是给蔡徐坤霸榜一年多这件事情投下反对票。


原先静静排在第17名的周杰伦,轻松超过了第3名及之后的所有流量榜明星,开始和排在第一的蔡徐坤展开了激烈的拉锯交战。深谙流量游戏的蔡徐坤粉丝面对严峻的形势,在一个专门用于「做数据」的微博账号的指挥下,苦苦支撑。


然而孤掌难鸣,7月21日凌晨,周杰伦的超话排名登顶成为第一名,1亿的影响力更是打破微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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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欢呼声中,周杰伦夕阳红粉丝团松了一口气,完成历史任务,并不恋战,纷纷表示「下周不见」。而另一边蔡徐坤的粉丝也表示就此退出微博打榜江湖。


故事的结果,蔡徐坤粉丝在自己的战场上败给了临时组建的周杰伦夕阳红粉丝团,所以最大的赢家是周杰伦还是周杰伦的粉丝?有可能都不是哦。


在知乎上,在「如何看待最近周杰伦粉丝疯狂打榜刷数据一事?」这个问题下,排名第一的回答表示「新浪或成最大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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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我们回过头去看一开始的导火线——「发在豆瓣却充满微博术语的帖子」,说不定这真的是微博在给自己的平台刷流量打榜呢?


微博的大战落幕了,但是作为知识产权的圈内人,却看到了周杰伦和蔡徐坤在另一个战场上的较量。


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律师函警告」这个关于蔡徐坤的梗吧。


蔡徐坤曾经在b站被恶搞,网友将其在歌曲「只因你太美」中槽点满满的表演内容恶搞成「鸡你太美」。


结果蔡徐坤大为不满,请律师给B站寄了一封律师函,警告b站并要求删除恶搞视频,结果这个过激行为反而导致了网友的强烈抵触。


各大up主纷纷加入到「鸡你太美」的潮流中,包括蔡徐坤在视频中对自己兴趣介绍的台词「喜欢唱、跳、rap、篮球」,一起成为了网络流行梗。


这个事件同时让人注意到了蔡徐坤对其个人品牌塑造和保护力度,当时圈内就有人挖出,蔡徐坤在关于他个人的知识产权保护上十分重视!


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蔡徐坤上月注册112件姓名、IKUN商标 看名人如何进行商标保护》中谈到过,个人投钱成立「新沂蔡徐坤影视文化工作室」,将与蔡徐坤相关的词统统申请注册成商标。其中「KUN」、「蔡徐坤」和「KUN&IKUN」这三个核心词几乎都是45类全类别注册,可以说实行了全方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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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全社会各行各业基本已经没办法使用这些词语(或相近似的词语)进行商业活动和宣传。


面对全类别商标注册进行保护的蔡徐坤,形成对比的是另一边厢的周杰伦「零」商标。


我们同样以「周杰伦」为关键词搜索商标,结果只搜出来几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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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点开商标详情,可以看到全是被驳回或无效的商标申请记录,实际上一个注册商标都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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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周杰伦」沾边的商标,商标局不让注册,这是什么情况?


在没有在先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不允许以该商标名称进行注册,「周杰伦」三个字,这是享受了「驰名商标」的待遇啊。


当一个商标成为驰名商标,即使它只在某一个类别上进行注册,那么商标局将对这个名称进行跨类别保护,在全部45个商标类别上,将不再允许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名称进行注册。


每一个商标局审查员的脑海里,都存在着「周杰伦」这个隐形的驰名商标。在他们看来,这个商标名称不是谁都能注册的,这个位置永远为周杰伦留着。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比全类别商标保护更牛逼的,是不需要主动保护的「隐形驰名商标」。


当然,不是谁都能凭借巨大的名气天然拥有驰名商标。实际上,我们建议明星都应该对自己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现实中有不少商家「搭便车」,将明星、电影角色名称等注册为商标,比如之前的「芈月」商标,还有「林书豪」商标等,这些商标注册下来后往往被以天价倒卖。


人怕出名猪怕壮,即使明星本人觉得不值一提,名气在有些人眼里永远都是一门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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