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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商标纠纷案再起波澜,加多宝会否再度逆袭?

发布日期:2019-07-02 作者: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谈到国内的商标纠纷案,典型案例中一定有王老吉商标纠纷案的一席之地,这个案子波及范围之广、赔偿数额之高都是极为罕见的。这场“王老吉”商标争议案曾经号称价值1080亿元,也被称为“中国商标第一案”,在2018年7月落下了帷幕。


2018年7月27日,白云山方面披露了广东高院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等被告,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14.4亿元。14.4亿元的金额,也创下了加多宝与王老吉诸多商业纠纷中,最高的赔偿纪录。


近日,这场长达数年之久的“凉茶”商标大战又有了新的进展。7月1日,加多宝发布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就“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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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称,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书认定,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裁定如下:


1、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

2、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自广药集团收回加多宝公司对“王老吉”商标的使用许可,双方合作分道扬镳后,便摩擦不断,在全国各地发起多起诉讼。


2014年5月7日,白云山公布了和王老吉商标案相关的两个最新立案,其中一个是王老吉已正式启动对加多宝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两年间违法使用王老吉商标行为进行起诉,索赔标的高达10亿元。加多宝于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


2014年8月4日,广东高院驳回加多宝对该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加多宝不服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1日作出裁定,维持原裁定。


根据2018年7月6日广东高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14.4亿元。


与此同时,2018年7月27日,加多宝集团官网发布关于商标纠纷判决结果的声明,表示不服该一审判决,并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一审判决不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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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月27日的声明中,加多宝集团坚持认为,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双方在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是合作关系,并依据协议履行义务享受权利,加多宝根本不存在所谓侵权问题。


在加多宝发布前述“重审”消息后,广药集团回应称:“本次案件是关于六加多宝公司在2010年5月9日后继续使用王老吉商标的侵权赔偿案,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决加多宝赔偿14.4亿元,后双方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根据裁定,该案件将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发回重审并不意味着最终的判决。我们会全力做好该案件重审的各项工作。”


在广药集团与加多宝自2012年开始掀起的关于“红罐包装”、“王老吉注册商标侵权”的两大核心纠纷中,广东高院与最高人民法院之间的态度往往不同。例如,在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就“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归属的纠纷中,广东高院一审判决“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享有者应为广药集团。加多宝败诉后,产品被迫由红罐改为金罐。但是在上述纠纷二审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结果出现变化。2017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宣判,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详情可查看《加多宝红罐回归 回顾“王老吉”商标纠纷案》


在此次“王老吉”注册商标纠纷中,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了广东高院的一审判决结果。继“红罐包装”的逆转后,加多宝能否在该次事件的二审中迎来“逆袭”?


业内人士认为,发回广东省高级法院审查的案件是否会出现逆转难以确定, 但对于目前准备上市的加多宝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案件的未来仍有许多不确定性。


不管怎么说,此次王老吉商标重审对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公司来说都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事情,这个案子对于企业来说也是非常有借鉴意义的。商标承载了一个企业的信誉,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工具,对于企业及其产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当今社会,品牌战愈发激烈,商标是品牌无形的保护手,是企业保驾护航的有力武器。因此,企业在日常经营的过程中,应当积极提高知识产权意识,重视商标注册,做好相应的商标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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