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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鲸网红冰激凌涉嫌侵犯五粮液商标权,五粮液却准备轻轻放过

发布日期:2019-04-16 作者: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说到冰激凌,我们首先想到的可能是哈根达斯,但是哈根达斯的价格与它的知名度是成正比的,一个小球球就要30多,这也让很多人望而却步。


近日有一款网红冰激凌迅速蹿红,它最大的卖点就是冰激凌里加了五粮液,外形是黑色的巧克力冰淇淋,再撒上金闪闪的可食用金箔冰淇淋,由于加入了五粮液,还散发着淡淡的酒香,更重要的是这款冰激凌的标价仅为18元,相当于哈根达斯的一半,这款产品一经发布,就引起了轰动,这款吃了“会醉”的冰淇淋吸引了不少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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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不少人跟赛贝小编一样,看到这款冰激凌,都会以为这是五粮液品牌推出的,但其实并不是。它是南京一家名为“琉璃鲸”的网红奶茶店推出的新品,该店也凭借这一招牌产品成功成为“打卡胜地”。


五粮液方面也表示网红“五粮液冰淇淋”和他们无关,是商家自身的行为,五粮液并未接受过商家的沟通,但五粮液这边应该暂时不会对其进行管理。


现在看来这款网红冰淇淋并非五粮液官方授权的产品,那这一行为是否涉嫌侵权呢?


事实上,商家在食品内添加五粮液行为本身并不侵权,在不违反食品卫生安全法的前提下,产品的配方可以由商家自己来定。但商家用五粮液来命名自己的商品," 傍名牌 " 的行为,则有可能涉嫌侵权。


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是以五粮液及其一系列酒的生产经营为主,现代制造业、现代工业包装、光电玻璃、现代物流、橡胶制品、现代制药等产业多元发展。并且 " 五粮液 " 商标 1991 年被评为首届中国 " 十大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是一种法律概念,为的是给企业提供维权手段。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裁定是否是驰名商标会被作为一个考量因素。


五粮液优质的口感在中国浓香型酒中独树一帜,同时也是中国三大名酒“茅五剑”之一。现在五粮液由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酿制。2013年五粮液品牌商标价值被《食品界月刊》评估达692亿元。


风光的背后是无限的麻烦,一直以来,品牌都是五粮液巨大的财富。但山寨横行、不规范使用等问题不断损伤五粮液的品牌价值。因此,五粮液对自身品牌的呵护也是旁人所不及的,公司名下的商标多达2924件,其中和“五粮液”有关的商标就有367件。作为一家传统型企业来说,品牌保护意识特别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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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系中国驰名商标。且“五粮液“享受“跨类保护”,根据我国《商标法》第13条第3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多年来,五粮液为了维护自身品牌形象和权益,也起诉过不少侵犯五粮液商标权的人,此次五粮液却对这款琉璃鲸网红冰激凌轻轻放过,却不知究竟是何原因呢?


不过不管怎么说,既然五粮液不追究,那么这款网红冰激凌就还能继续卖下去了。对于这款五粮液冰激凌,赛贝小编还是挺好奇的,据说这款冰淇淋唯一的缺憾就是吃完之后,不管是嘴巴还是舌头,都是黑乎乎的,不过这也影响不到大家对它的喜爱,毕竟这是唯一一款可以媲美当时的网红美食脏脏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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