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腊月,年味也越来越重了,谈到过年,大家首先想到的是什么呢?拜年?假期?年夜饭?反正赛贝小编首先想到的是春晚。从1979年除夕开始,已经陪伴我们走过了将近40个年头,它是全球华人春节不可获取的一个重要形式。哪怕现在看春晚的人没有往年那么多,但是春晚也是春节的一个重要标志。
“春晚”是中国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的简称。伴随着现代化传媒的发展,已经是央视打造出来一个电视节目品牌,是中国电视节目的一个里程碑。但是你知道吗?竟然直到近日,央视才提交申请注册“春晚”商标,注册了24个类别。
通过商标查询发现,中央电视台此次共注册了“CCTV春晚”、“春节联欢晚会”、“春晚”、“央视春晚”、“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五个商标名称,每个商标各24件,着实是大手笔。
时至今日,春晚终于有了名分,但是在此之前的38年呢?央视竟然完全没有意识到要对“春晚”进行保护,反而是其他人多次申请注册“春晚”商标,注册次数多达44次。最早是2005年2月17日由自然人孙孝良申请注册了30类和33类“春晚”商标,国家工商总商标局以:“春晚’是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的简称,作为商标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为由驳回了该商标注册申请。
尔后又陆续有许多人提出申请注册商标,但几乎全被驳回,就连与春晚挂钩的“春晚小品”、“春晚招聘”、“春晚大餐”等也都无从幸免。倒是有一个例外,那便是2005年7月28日,由自然人“杨丽丽”注册的25类“春晚”商标,主要用于服装、鞋、帽等等。
曾有专家指出,央视的版权保护意识不强,关于其相关的著名栏目也只是在“演出”类等一两个类别注册了商标。但是事实上,近年来随着央视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也加强了这方面的法律保护。
中央电视台迄今为止申请注册了2142将商标,中央电视台的很多节目都被申请注册商标,例如“今日说法”、“我有传家宝”、“经典咏流传”等等。说起来中央电视台申请注册的商标并不算少,除却对节目的保护之外,也有不得已的原因,毕竟现在“搭便车”的注册者那么多,不仅在大企业泛滥,官方的也常被“碰瓷”。
春晚已经是好几代人的记忆,将来也会是下一代人的记忆,仅仅就是这个名称就是巨大的引流利器,仅是这个名字就足够让消费者记住这个产品。
央视此举也是希望对春晚相关的商标尽可能全面保护,现在才开始提交注册申请,那么这些商标究竟能有多少成功?相信会有好的结果,我们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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