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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街舞》再陷侵权风波,版权方发起正面维权

发布日期:2019-07-23 作者:赛贝知识产权平台

近段时间,各大网络视频平台的各类综艺节目纷纷上线,抢占暑期档流量。在众多综艺节目中,《这!就是街舞》第二季以独特的节目形式,加上第一季的效果加持,以超高热度领跑第三季度各大综艺。


不过这档热度颇高的综艺节目,却频频爆出抄袭事件。


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谈到过,5月份《这!就是街舞》第二季召开发布会的时候播放了四大队长的宣传片,其中易烊千玺的宣传片就被网友质疑抄袭韩国男团NCT的《go》,详情可查看《《这就是街舞2》未播先火,易烊千玺宣传片BGM被质疑抄袭NCT《go》》


由于NCT方面没有提出提出质疑,最终《这!就是街舞》主办方也没有就此事给出正面的回应,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也算是给《这!就是街舞》第二季提前进行了预热,抢占了第一波流量。


不过近日在刚刚播出的《这!就是街舞》第二季第十期半决赛中,《这!就是街舞》却因为版权问题接连陷入抄袭风波。


第十期半决赛是在7月20日播出的,节目播出后,7月22日,数字音乐版权商业分发平台VFine Music发布声明称,第二季半决赛中,罗志祥领衔的修楼梯战队舞者未经授权改编并使用了VFine Music版权合作音乐人Panta.Q郭曲编曲、制作的音乐作品《战马》作为舞蹈配乐进行比赛和传播,此举侵犯了Panta.Q郭曲作为词、曲作者的复制权、表演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作为词、曲作者的改编权,以及作为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节目演出信息中将Panta.Q错写成Pinta Q,侵犯了Panta.Q郭曲的署名权。


VFine Music还称,在《这就是街舞》第一季第十二期也未经授权使用并改编使用《战马》进行编舞和传播,侵犯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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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事,《这!就是街舞》主办方也是反映迅速,7月22日当天,优酷官方发布声明,称中午始获悉VFine Music关于《这!就是街舞2》中舞蹈配乐的版权问题诉求,对此深感歉意,并已于第一时间积极主动联系了对方,争取理性友好协商解决。


同时还表示,《街舞2》节目组一贯尊重知识产权,深知版权对音乐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将切实保护好版权人的合法利益。


这还没完。还是这期半决赛,节目播出后,有网友指出这期节目片尾播放的片尾彩蛋疑似与韩国超人气男团防弹少年团MV作品及郑号锡的个人mv《Daydream》雷同,被质疑抄袭。


就此事,《这!就是街舞》制作团队也很快在微博发文表示:“近日收到观众反馈,在《这!就是街舞》第二季第十集片尾播放的片尾彩蛋,与一个偶像团体的视频作品有部分画面雷同。节目组收到反映后立即核查,并第一时间删除相关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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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节目惹出两起抄袭风波,这个“抄袭”体质,跟上半年芒果台的《歌手》也有得一拼。不过《街舞2》节目组承认错误的态度还是很好的,而且对待抄袭问题也比较慎重,不像《歌手》节目屡屡出现抄袭事件,还屡教不改,从这一点来看,《街舞2》就胜出了。


其实歌曲改编侵权情况在娱乐圈并不少见,赛贝小编曾在之前的很多文章中都有介绍过。改编歌曲其实是涉及到音乐版权的。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以印刷出版、录音发行、公开演奏演唱、公开放送录音、广播、编配和音像混成的方式使用音乐作品,都应征得音乐著作权人的许可。音乐著作权人有权授权他人使用其音乐作品并为此获得报酬。当然,他们也有权禁止他人使用其音乐作品。


改编歌曲形式新颖,但是并非想改就能改,改编歌曲必须要征得原作作者的同意,尊重原作作者的版权,获得授权。


改编歌曲要尊重原作作者的版权,这一点不难做到。近年来,改编歌曲引发的版权纠纷并不鲜见,有人可能会说,一些综艺音乐节目的制作涉及很多歌曲的改编,要找全每首歌曲的词作者和曲作者,并获得其授权,难度大、成本高。事实上,并没有这么复杂,一般来说,这些制作单位直接联系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就可以解决版权问题了。要知道,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作为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


改编歌曲能赋予歌曲新的活力,给观众带来不一样的全新体验,可能会让一首默默无闻的歌曲迅速火遍大江南北,既能让观众喜爱,又能让节目叫好又叫座,这本是一件大家乐见其成的好事,不要因为缺了原作作者的版权授权,而遗憾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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