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关于赵丽颖准备复出参加《妻子的浪漫旅行》第三季的消息传的沸沸扬扬,这是她产后正式复出参加的第一档节目,备受粉丝的关注。赵丽颖一直都有“收视女王”的称号,她主演的电视剧收视率一直都非常不错,而说到她的代表作,就不能不提《楚乔传》了,这部剧是根据潇湘冬儿的小说《特工皇妃楚乔传》改编的,以其强大的演员阵容和精良的制作成为年度热播电视剧之一,这部剧也让男女主演赵丽颖和林更新因此获得了不少的曝光度。但是这部小说近日却卷入了抄袭风波之中。
5月31日,《九州·斛珠夫人》的作者萧如瑟和网友们分享了关于“《11处特工皇妃楚乔传》抄袭《九州·斛珠夫人》一案”的进展。
萧如瑟表示虽然这只是一审结果,还没有最终生效,但是如今法院判定抄袭成立,《特工皇妃楚乔传》小说作者潇湘冬儿应向《九州·斛珠夫人》是萧如瑟所著的一部古代言情小说,讲述了渔家女叶海市与大内总管方诸之间的爱情纠葛。作者萧如瑟赔礼道歉,并支付经济赔偿约五万元。萧如瑟也再三向大家保证,得到的赔偿自己会全部捐出助学。同时,萧如瑟还在下面配上了法院的文书。
据了解,《九州·斛珠夫人》是萧如瑟所著的一部古代言情小说,讲述了渔家女叶海市与大内总管方诸之间的爱情纠葛。2018年,萧如瑟将《楚乔传》作者以及涉及这场抄袭事件的相关公司告上法庭,据原告叙述称,自己的作品在2006年上线,而《楚乔传》作者于2011年开始在网络连载小说。这中间前前后后也有5年的时间了,而在这么久的时间跨度后,如果不是忠实读者绝对是注意不到其中有任何重复之处的。
而被告方却认为两部小说虽然有17处相似之处,但情节是不同的,而那些被指出的相似在长达10万字的小说面前更是不值一提,以此来反驳原告,表明立场“不存在抄袭”。
当初萧如瑟表示要进行维权时,就有不少《特工王妃楚乔传》的粉丝跑到萧如瑟的社交账号下冷嘲热讽,有些人甚至还攻击萧如瑟是为了出名,不得不说这些为抄袭摇旗呐喊的粉丝实在是让人心寒。
而这次法院一审判决《楚乔传》抄袭行为成立,不得不说真是大快人心。网友们也表示支持这种维权的方式,有的网友还表示处罚过轻:“恭喜!五万也太少了。”“维权成功,维权不易,但希望有很多人站出来抵制抄袭,抵制不正文风。郡主加油!”
这件事让赛贝小编想到了前段时间在文学圈和影视圈引发热议的《锦绣未央》抄袭事件,作为大热IP,由唐嫣罗晋主演的电视剧《锦绣未央》在年前引起广泛关注,而该IP原作者涉嫌抄袭的声音也不绝于耳。有数据显示,该书涉嫌抄袭200余本小说,在所有294章的内容中只有9章未抄袭,如此大范围的抄袭简直闻所未闻,详情可查看《《锦绣未央》抄袭案5月8日宣判,浅谈抄袭、借鉴以及致敬的区别》。
对于《锦绣未央》恶劣的抄袭行为,多名志愿者、作家及编剧于2016年11月共同发起维权行动,并有11名作家将《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周静告至法院。5月8号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宣判《锦绣未央》抄袭成立,责令其作者周静停止对沈文文自创小说《身历六帝宠不衰》的侵权行为,同时立即停止对于小说《锦绣未央》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并赔偿原作者精神损失费12万元以及各项支出1.65万元。
近年来网络小说抄袭事件不断,但是关于原创销售维权还是比较困难的,一是因为读者的正版意识不够,二是维权之路漫漫,关于小说抄袭比较难以认定和判断。那么究竟如何认定小说属于抄袭呢?怎样运用法律正确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呢?今天赛贝小编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
第一,创作作品,可以利用其他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第二,作者在创作作品时,可以自由利用历史背景、客观事实以及统计数字等,但是如果完全照搬他人描述的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抄袭,例如在描述时注明是出处某作者之手,那么在司法中会视为“适当引用”,是被法律所允许的,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如果“合理引用”不超过作者作品的十分之一的或者不超过作者总文章的十分之一的,则只能算雷同,但如果超过这个引用范围的,则是抄袭行为,如果引用过多,还会构成侵权行为。
第三,《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者的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则不能认定为抄袭,所以有学者认为,抄袭可以看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看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看作品的性质、看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看被告的意图等方面去判定是否属于抄袭行为。
综上所述,在司法实践中,以“适当引用”他人作品的十分之一为抄袭的判断标准,也可以从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作品的性质、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被告的意图这几个方面来判定是否属于抄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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