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加多宝在北京召开发布会,宣布红罐加多宝回归。加多宝总裁李春林表示:“我们只想怀着最朴素的情感,在最有意义的地方欢迎红罐经典的回归,这一刻必将载入企业发展的史册。”
说到加多宝,就不能不提那场广为人知的“王老吉”商标争夺案。“王老吉”商标案之前,谁也无法想象小小商标竟能牵涉29亿天价赔偿!王老吉红绿之争,具有历时久、案情复杂、金额巨大的特征。今天赛贝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回顾一下这场被称为中国商标第一案的商标争夺案。
事件发展:
道光年间 王老吉品牌初立 王老吉凉茶创立于清道光年间,至今近两百年历史。
1995年,广药集团授权鸿道集团(加多宝)使用“王老吉”商标,有效期为20年
1997年,广药集团又与加多宝的母公司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5月2日到期。
2001年至2003年期间,时任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先后收受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共计300万元港币。得到了两份宝贵的“协议”:广药集团允许鸿道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延续到2020年,每年收取商标使用费约500万元。
2004年广药集团下属企业王老吉药业推出了绿盒装王老吉,2011年11月,广药集团开始将王老吉的其他品类授权给其他企业。对此,加多宝发表声明,双方的矛盾开始公开化,并在2011年底诉诸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2012年,“王老吉”商标案鸿道集团败诉,广药收回商标使用权;
同年,广药集团状告加多宝广告语不正当竞争;
同年,广药集团再次将加多宝告上法庭,争夺红罐包装装潢;
2014年,加多宝在广告语不正当竞争与红罐包装装潢案中败诉。
2015年,双方就商标侵权、红罐包装、广告语等方面进行了多场官司。7月,北京高院判令加多宝停止使用含有“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等用语广告,并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12月,加多宝被判立即停止“怕上火喝加多宝”等侵权广告语的使用,并赔偿“王老吉”商标所有人广药集团、商标合法使用人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
近几年间,双方在商标之争、红罐之争、广告语之争等几个方面“打得”不可开交。双方的红罐之争在2017年8月进行了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做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一个商标,两家企业,长达数年的商标纠纷案件。“王老吉”商标案历时久、涉及金额巨大,除了这庞杂的数据各类审理数据外,至少也该给中国企业提了个醒——企业无论怎样经营,都要提前做好全方位的商标保护策略。
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的使用享有的支配权。随着商标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在市场竞争中地位的日益提高,商标已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成为企业的灵魂。商标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财产,信誉的载体,不仅能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创造强势品牌奠定基础。因此,企业应加强商标管理,重视保护自己所享有的商标权。企业注册的商标除了可以自己使用外,还可通过转让、许可、继承、投资等方式来实现其价值。广药集团正是将自己注册申请的“王老吉”商标授权许可香港鸿道集团使用来实现其价值。但是,在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时,许可方和被许可方都应从长远考虑商标的价值,注意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